|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222975 | 成文日期: | 2022-02-08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2-02-08 11:34 | |
| 发布机构: | 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 | 文件有效性: |
2021年,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依法治县办、上级统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坚定不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提供扎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多措并举,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会、干部职工会议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贵州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结合三都统计工作实际,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出发,以解决统计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统计法治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方面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持续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二是严格按照《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的通知》(黔统办字〔2019〕23 号)文件精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确保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有效推进。做到每次统计执法检查,均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平台的要求,随机抽取统计执法检查人员和统计执法检查对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对统计执法检查的结果进行网上公开、公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1年共开展4次双随机执法检查,其中与市监局、人社局开展联合执法1次,全年共检查企业31家。组织开展对全县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投资项目的数据质量核查,全面排查源头数据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统计。三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积极推进统计信用体系建设。依托“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按照《贵州省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贵州省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初步完成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四上”企业统计从业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加强对政府、调查对象统计从业人员及企业统计信用档案的管理。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县统计局坚决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各类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103号)有关要求,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事项进行了严格清理,2021年,县统计局没有行政审批事项,经与省、州统计局对接,县统计局没有“互联网+政务服务”网上办理事项,同时与县电子政务中心签订三都县政务服务大厅“一窗式”改革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三都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对县统计局7项行政权力和6项公共服务事项提供“一窗式”服务。
(四)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县统计局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县统计局根据《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贵州省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要求,对照贵州省统计局编制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梳理完善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2021年共梳理出行政处罚9项,行政检查1项,奖励2项,行政确认1项,共13项权责清单。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发布,同时将权责清单和工作流程图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五)优化公共服务。按照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推进“一网通办”有关工作,对网上办理、证明事项等进行清理,经对照清查,县统计局不涉及相关内容。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积极宣传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助推三都县便民服务深入民心,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法律顾问制度,2021年10月18日,县统计局与贵州宇兴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聘请贵州宇兴律师事务所吴兴宇、杨承娟为县统计局法律顾问,为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等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加快推进县统计局统计法治建设。下发《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规范县统计局法律顾问工作,在重大决策和行政处罚等方面疑难问题,坚持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为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七)强化统计法治学习宣传教育。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下发《“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明确宣传方式,提出工作要求,切实组织好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日主题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干部到三都县第二中学门口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推进新时代统计法治建设”为宣传主题,以《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为主要内容的统计法治系列宣传活动。共发放宪法宣传册500份、民法典宣传册500份、统计法宣传手册500份,以丰富的宣传用品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向群众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热情解答群众咨询的统计相关问题,提高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知晓度,为弘扬宪法精神、深化群众统计法治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推动社会公众理解、信任、支持统计调查工作,为深入持久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开辟了新的长效阵地。二是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宣传。2021年以来,共集中学习《民法典》4次,同时,深入开展线上学习活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中国普法”、“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组织开展的线上民法典专题知识竞赛和《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民法典》测试卷知识答题宣传活动,以赛促学,积累知识、增强法治意识。
(八)自觉依法接受监督。一是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县有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工作部署,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单位介绍、领导职务、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流程等信息。按时公开统计数据、工作动态相关栏目,全年共发布工作动态72篇、统计数据22篇。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相关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办理事件及时答复、办理。二是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行政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活动。2021年,县统计局未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方面的具体案件和事项。
(九)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安排6名同志申领《行政执法证》,截至2021年6月7日,县统计局安排的6名同志均完成“贵州省行政执法培训”要求的学习课程,并考试通过,待上级颁发执法证件,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奠定了基础条件;二是严格落实统计法治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有效保障统计法治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在贵州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平台学习,确保全体干部职工修满学分并全员考试通过。积极开展“以案释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以视频学习方式分两次,旁听了“黔03行终288号-贵州省高院”案件、“(2020)黔01行初443号-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使案件依法处理的学习变成普法公开课,实现法律的“零距离”对话。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1年以来,县统计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狠抓责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有待加强。对基层党委政府、部门领导干部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统计方面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还不够深入,对主要内容掌握还不够到位。运用新媒体进行普法的手段不够丰富,统计调查对象对依法履行统计法定义务的自觉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统计执法监督力量不足。目前,全县联网直报调查单位近140家,根据规定,统计执法检查须由持有统计执法证的人员方可开展,但全县至今无人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统计执法需要向州统计局申请支援,统计执法监督力量较弱,执法检查覆盖面有待加强。
三、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胡雪莉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工作全过程,对重大工作、重点环节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抓落实和督办。全年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8次,及时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统计执法、统计普法等有关重大问题。
(二)局党组带头学法用法,推动领导干部遵法守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领导赴县委组织部为县委组织部全体干部职工讲授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业务知识,2021年8月19日,应邀到县第三中学为全县254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积极推动将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各镇(街道)和各部门班子会议学习内容;召开各专业年报工作会议,对重点企业统计人员讲授统计业务知识;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行为,在2021年10月20日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干预司法“三项规定”。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对特权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全年未发生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情况。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县统计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落实统计部门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规范统计行政行为,为推动三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一)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推进统计监督和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等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同步推进。及时向县纪委县监委报告重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畅通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和责任追究机制,加强监督信息共享,依法依规依纪做好责任追究和案件警示通报工作。
(二)持续加大统计执法力度。继续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提升发现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能力,推动统计执法检查从被动响应型向主动预见型转变。通过重点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履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严肃问责追责相关责任人。
(三)深入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统计法治宣传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持续推进全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关于统计方面的《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的再学习、再深化、再落实;聚焦量大面广的统计调查对象,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