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州委、县委有关规定,细化工作举措、严格加强管理,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深入推动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进一步强化纪律规矩约束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以下简称班子成员)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持续深入抓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决策部署,确保执行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
(二)坚持党性原则。班子成员要带头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坚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带头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党组成员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为支部及分管科、室、中心的党员干部讲党课,按规定交纳党费。
(三)强化责任担当。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深入落实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国家安全和保密规定,严格遵守办文、办事时限要求和程序规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工作落实。带头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
(一)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县统计局干部职工下基层、进企业长效机制,下基层、进企业的工作内容包括:指导工作、出席会议、调查研究、工作检查、业务培训等。局领导、各科、室、中心、专业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要带头把下基层、进企业作为持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平台,作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抓手,切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二)加强调查研究。局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坚持先调研后决策制度。重大决策调研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重点领域统计改革、重大统计工作部署,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局领导下基层、进企业调研原则上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完善局领导下基层、进企业调研工作台账。
(三)增强调研实效。调研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统计重大工作任务开展。调研前要精心准备提纲,增强目的性;调研中要实事求是向基层、向企业了解情况,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困难;调研后要认真分析,准确判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交书面调研报告。安排工作汇报时,只限与调研内容有关的同志参加,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防止调研搞形式、走过场、华而不实。
(四)简化接待安排。下基层要轻车简从,按规定派车、用车。需要基层安排车辆的,须交纳交通费。下基层期间需持公务接待函,只准接受1次不超过标准的工作用餐,其余用餐向接待单位交纳伙食费或自行安排。调研期间严禁饮酒。不得安排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安排陪同人员不得超出规定。
三、进一步强化会议管理
(一)严格会议审批。各科、室、中心、专业召开的全县性专业会议,一律实行年初预审和报批制度,每年拟订年度会议计划和预算,并报分管领导同意、上会审定后,反馈办公室、财务处备案。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和预算的会议,原则上不得召开。确需临时召开的重大会议,要经局主要领导或上会决定。
(二)严控会议规模。各科、室、中心、专业召开的会议一般只到镇(街道),特殊情况需要开到村级的会议,需在年初会议计划中注明。各科、室、中心、专业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原则上不邀请县直部门、镇(街道)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确需邀请参加会议的须报局主要领导同意并报县委、县政府审批。简朴、规范布置会场。
(三)减少会议支出。各种培训会或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人数在40人以下的原则上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40人以上的会议尽量在县政府大楼选择会场,如需要到酒店召开的会议,必须上会决定。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严禁编制虚假会议费预算套取财物。会议期间需安排就餐的,按照县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严格控制会期和开会地点。各科、室、中心、专业举办的全县性会议会期一般为1天,最多不超过1.5天。严格执行有关限制会议地点的要求和县级会议定点场所的规定,不得安排与会议无关的活动。
(五)不擅自组织或参与相关活动。未经批准,不得组织会议、庆典、表彰以及督促检查等相关活动。县统计局干部职工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前往参加各类开工、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论坛等,不得在上述各类活动中挂名或任职。
四、进一步改进文风
(一)压实起草责任。由办公室牵头,对外报出文稿前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压实公文制发“零差错”责任。原稿中差错由执笔者承担责任,修改造成的差错由修改者承担责任,各分管领导对分管同志报出的文稿、数据等资料承担首要审核责任。对外报出的文稿存在差错且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确保文稿质量。严格文件、简报编发,可发可不发的一律不发。局办公室审核把关公文格式、发出公文,其余各科、室、中心不得对外行文。重大文稿起草安排专人负责,需要其他同志配合的,必须做好配合,起草好的文稿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再报主要领导审签。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提请需要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并按照《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起草请示报告文稿。
(三)严格文稿发表。以局党组名义、局名义发布或者上报的文件、发表的文章,对外提供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讲话稿等相关文稿,应事先按程序报批。涉及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发言稿件等相关文稿,一律报请审批后方可发布。
(四)提高办文效率。全面推广电子公文,凡是不涉密的工作文件,均通过“贵州省公文与事务办理系统”传输。可以公开发布的文件,如非特殊需求,不再编印纸质文件。
五、进一步规范出省、出国(境)活动
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规定,严格控制出省、出国(境)学习考察的规模和人数。不安排、不参加无实质性内容的出访,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一般性考察和照顾性出访,杜绝公款出省、出国(境)旅游。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出省、出国(境)任务。
六、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
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等规定。坚持从严把关和“凡提四必”,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从严从实选用干部。
七、进一步加强数据管理
(一)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能、执法职能,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格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强化对统计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公正执法。
(二)严禁以任何方式以数谋私。依法依规依纪规范统计调查资料的管理,严禁违规报数、以数谋私、利益交换。
(三)加强数据利用和保密管理。依法依规推进统计数据公开和部门间统计数据共享,按照《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要求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八、进一步厉行勤俭节约
(一)推动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用纸、用水、用电。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不必要的开支。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加强对印刷费、宣传费和课题费的管理。各科、室、中心要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协同网局机关网站等平台推广所编印的数据资料、参阅材料等,能以电子读物推广的资料,原则上不大批量印制。严禁违规发放各类形式的津贴、补贴。严格执行加班就餐、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车派遣等相关制度。
(二)坚决抵制浪费粮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角度认识“小米粒”里的“大民生”,抵制浪费、爱惜粮食。干部职工要发扬艰苦朴素、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带动家庭成员保持勤俭节约的好习惯。带头破除讲排场、比阔气、搞攀比等餐饮陋习,不组织、不参与大操大办,从简操办红白喜事,杜绝因操办造成的浪费。
(三)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维护国家资源安全、守护绿水青山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做好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营造垃圾分类“人人有责、人人尽力、人人作为”的良好氛围,引导家庭成员做好垃圾分类投放,严格按“四类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主动分类和投放。
九、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
县统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中心要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局办公室会同各科、室、中心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按年度报告落实情况;与时俱进修订完善本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局办公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到不位的,局党组将严肃追责问责。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