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局编制了《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几类:
1.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主要职能、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等。
2.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由本县制定的有关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本单位名义发布或者本单位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3.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有关新闻及工作动态。
4.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发布的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通知公告、统计信息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三都县政府门户网站上(www.sandu.gov.cn)公开和依法指定的主要信息公开场所公开两种形式。三都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在三都县政府门户网站(www.sandu.gov.cn)《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下载。
(一)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受理机构: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猴场水书广场西区1号楼
联系电话:0854--4811500
传真电话:0854--4811500
邮政编码:558100
电子邮箱:sdxtyjr@sina.com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三都县政府门户网站上(www.sandu.gov.cn)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三)答复
根据申请内容,受理机关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可以延期答复,但延长期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务信息公开请求的,受理机关可以分别处理,分别答复,但受理机关只答复本部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公开的内容。
(四)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自2021年1月1日起,收费具体标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
行政机关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单位、监察单位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