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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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

属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科、项目信息科、服务与考评科、经济合作科5个科室。

主要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目标以及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投资促进对外宣传工作。

(二)统筹协调县直有关部门、镇(街道)和县级园区编制招商引资项目;建立完善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编制和发布招商引资信息。

(三)统筹协调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工作,提出县大型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活动的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类招商引资和经济合作活动的联络、协调、服务、接待和举办工作。

(四)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估招商引资项目落实建设工作;建立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跟进服务机制。

(五)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在谈和在建项目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牵头落实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对外推介、招商、洽谈和签约等工作,并负责协调和解决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六)指导县驻外办事(联络)处及相关驻外机构招商引资工作。

(七)负责县营商环境的监测监控,牵头组织实施县营商环境的考核评价工作,督促检查县直各部门、镇(街道)改善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做好外来投资者的上访及投诉接待工作,并牵头处理投诉案件,依法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八)负责全县招商引资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

(九)组织参与省、州、县重大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投资考察活动。

(十)做好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和外省驻三都县商会的以商招商工作。

(十一)结合职能职责,做好扶贫开发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单位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都水族自治县招商引资项目代办服务中心

为县投资促进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副科级。

(一)宗旨:为全县招商引资企业和项目做好政策咨询、跟踪服务工作。

(二)业务范围:为外来投资商提供咨询、考察、洽谈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协助来我县考察的国(境)内外客商做好在各镇(街道)、县级园区内项目选址、项目落户的服务工作;负责与招商引资有关的接待工作,为来我县考察的客商介绍我县的投资环境和招商引资政策并提供咨询服务;协调各部门、各镇(街道)改善营商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协调解决并督促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外来投资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维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运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