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都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4年1月至8月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 ||||||
| 序号 | 经营单位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案由 | 处罚理由和依据 | 处罚时间 | 处罚内容 |
| 1 | 石安连 | (三)文综罚字〔2024〕001号 |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经营行为 | 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2月2日 | 没收扣押的225册出版物。 |
| 2 | 莫春香 | (三)文综罚字〔2024〕002号 |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经营行为 | 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2月5日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2、没收扣押的出版物1862册。 |
| 3 | 三都县瑞江娱乐会所(沈金宏) | (三)文综罚字〔2024〕003号 | 在禁止营业时间内营业的行为 | 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6月25日 | 警告。 |
| 4 | 三都县凤麟投资有限公司 | (三)文综罚字〔2024〕004号 | 锁闭生产经营场所疏散通道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7月16日 | 1、对三都县凤麟投资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2、对吕贵菊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
| 5 | 三都县景福生活超市(李朝兴) | (三)文综罚字〔2024〕005号 |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经营行为 | 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7月23日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500.00元)。 2、没收扣押的出版物54册。 |
| 6 | 三都县大河镇丰乐街上万佳购物超市(杨能友) | (三)文综罚字〔2024〕006号 | 擅自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经营行为 | 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罚。 | 2024年7月24日 | 1、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500.00元)。 2、没收扣押的出版物3册。 |
| 没收出版物:2144册; 罚款共计:4200元; 没收非法所得:0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