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和局党组大力领导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博物馆方面
1.主动与周边景区对接,让旅行社旅游团队游客走进博物馆,加强与县内外中小学对接,增加博物馆参观流量,全年共接待服务15万余人次;深入社区、校园等开展巡展宣传活动共3批次,共服务5010人次。
2.馆内藏品管理方面。一是完成3100件套藏品日常养护工作。三是完成第一批馆藏文物定级工作。四是着力推进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建设,预计于 2023 年 11 底完成投入使用。
3.完成馆内消防设备常态化检查12次,消防应急演练1次、反恐演练1次。
(二)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方面
1.完成县域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安全检查巡查100余次,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0次、业务培训2次,开展文物保护宣传3次,文物安全巡查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强。
2.加快推进黔南水族墓群(三都县部分)安防工程及都江厅城墙文物保护修缮工程后续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博物馆没有得到中央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政策支持,县财政困难,日常运维成本高、管理难,极大制约和影响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各项工作开展,如展陈较为死板、特色不够鲜明,互动性差,体验感不强,游客吸引力不足,游客休息区接待服务能力较弱,没有文创物品购买等其他多样化服务。
(二)三都作为全国唯一的水族自治县,建馆至今已有10年,主展厅一楼大厅及二楼展厅有漏雨情况,雷雨天气严重影响声光电设备的正常使用,馆外墙体瓷砖脱落,监控设备时有损坏,影响游客安全游览等保障,观众对博物馆公共文化基础服务满意度下降。
(三)现有展陈较为陈旧,不能满足现在文博服务发展需要,展览展示手段单一,未能很好体现水族文化的鲜明特色,观众互动性、体验性及游客研学知识性需求得不到满足。
(四)馆藏文物基础信息缺少基本特征等详细描述,需进一步完善。
(五)文物保护资金困难。一是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有限,文物保护专项资金本着用于抢救修缮的原则,为了避免乱扩乱修,造成破坏文物局面,上级审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非常严谨和慎重,申请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难度大;二是文物日常维护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因县政府财政困难,文物日常维护资金紧缺,文物点日常维护工作滞后,造成文物本体自然损坏较为严重,如恒丰小学旧址建筑损坏严重。
(六)文物保护单位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不强。一是县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责任主体单位或个人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始终认为文物是文物行政部门的事,缺乏对文物日常维护的主动性和责任担当,日常维护工作力度不够;二是文物保护单位主体责任单位错误认为文物本体一律不能动,其实文物保护更多是依靠日常维护,特别是木质建筑类文物,在不改变文物本体现状的前提下,可以进行捡瓦、校正及更换局小部的板子、柱子、方子、檩子、椽皮等日常维护,如出现需要整体或大面积更换的,才需要有资质单位编制修缮方案并经相应文物行政部门审批后由有资质单位进行修缮。
(七)广大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淡薄。文物资源都分布在群众身边,群众随手可触,因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滞后,群众对文物保护意识淡薄,在生产生活中会无意对文物造成破坏。比如,引朗石板墓旁农户张东升在文物“两线”范围内违规扩建3平方米左右的水泥平台,现已完成拆除处理。
(八)文物保护单位责任单位落实文物保护力度不够,文物保护意识不强,造成破坏文物现象。比如,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石板寨抗日旧址违法建设事件,九阡镇利用传统村落资金对石板寨抗日旧址寨门及护寨墙进行修缮,没有依法报经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改变了石板寨抗日旧址文物原状,增加了不必要的石拱门等附属设施,按照文物保护法相关规定,须及时拆除违建部位,恢复文物原状;持续通过分管副县长专题调度会议、实地、电话及整改函等方式督促九阡镇落实工作,但仍没有实质性进展。
(九)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项目施工地主要为田野,受交通运输、雨雪天气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较慢。
(十)文物保护修缮因修旧如旧、真实还原,对施工材料要求严格,施工材料资源不足且难寻,如都江古城修缮所石材等。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与州省业务部门对接,创造条件申请免费开放专项资金政策支持,解决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日常免费开放开支困难问题。
(二)积极与博物馆同行开展学术、展览等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本馆办馆服务水平,积极与凤之羽非遗体验中心等公司合作,不断探索文创产品开发,发挥文化经济价值。
(三)持续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四)加大我县文物保护日常维护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申请工作力度。
(五)积极向上级争取恒丰民族小学旧址文物保护修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