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327686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文 号: | 黔卫健发〔2023〕27号 | 发布时间: | 2024-02-28 09:28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职业病
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卫健发〔2023〕27号
各市、自治州卫生健康局,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局,省卫生计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职业病防治院,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委制定了《贵州省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