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助力乡村振兴,筑牢医疗救助托底保障防线,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坚持为民、惠民、便民宗旨,聚焦重点人群医保待遇保障,减轻困难群众和重病患者医疗负担,扎实做好医疗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办好医保民生实事,持续增强参保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落实资助参保,做到“应保尽保”。每月与农业农村、民政部门进行数据交换,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脱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特殊困难群体实行全年动态参保,及时对人员进行标识,让特殊困难群众即参即享,定期将符合资助但已按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全额缴纳了参保费用的困难群众退费名单按月按批,上报州医疗保障局申请退费,款项下拨后及时通过“一卡通”打款给群众,做到应保尽保、应助尽助,确保相关医保待遇保障享受到位。
二是落实待遇保障,做到“应享尽享”。有效减轻特殊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对特殊困难群众实施政策倾斜保障,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年度救助限额提高到5万元,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参照特困人员管理)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慢特病门诊及住院医疗费用按100%比例救助,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70%比例救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按60%比例救助。
三是落实监测预警,做到“应推尽推”。按照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等特殊人员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年度累计自付超过8500元,普通城乡参保居民慢特病门诊和住院单次自付、年度累计自付超过14817元作为因病致贫风险预警标准,并于每月20日左右将医保防贫预警监测人员报送县乡村振兴部门进行综合评议,评议结束后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将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人员反馈县医疗保障局,跟进落实帮扶措施,做到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精准帮扶。
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应认尽认”。针对经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低保边缘家庭人口身份认定前6个月(含)内发生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三都县医疗保障局对新认定的救助对象,对其身份认定前6个月的医疗费用进行摸底,梳理发生医疗费用但未享受医疗救助人员名单,主动落实医疗救助追溯待遇,2025年以来,已主动追溯医疗救助1529人次,追补金额122.96万元,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