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南州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黔南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21〕26号)、《省医保局 省财政厅 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 贵州省税务局关于稳步调整过渡期内脱贫人口医保倾斜政策的通知》(黔医保发〔2022〕16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患者或其家属申请并确认,医保经办机构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情况进行初审,医保部门审核,2023年9月符合医疗救助177人次177237.74元,并已全部将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完毕,现将医疗救助明细情况予以公布,详见2023年9月城乡医疗救助明细表。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