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689234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29 17:56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农村危房改造和三改
(一)申报程序和材料
农村危房改造工程严格按程序申报实施,实行三榜公示,即:农户申请→村民评议→村张榜公示→镇(街道办)审查→镇、街道办公示→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返回镇、街道办公示。
镇、街道办申报所需材料:
1.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书;
2.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危房改造户审批表;
3.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表(台账);
4.房屋改造前同改造对象户主合照的照片;
5.危房改造对象的户口簿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享受危改补助政策
1、2019年全县“春风行动”期间排查核实危房存量动态调整数据时,已经有安全住房的,不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补助;
2、经商办企业、有车、有门面、有合作社、有营业执照、有安全住房等不符合贫困户和困难户标准的家庭,不得享受国家危房补助;
3、家中有财政供养人员、如父子、母子一方或夫妻一方在国家机关、国家企事业单位就业或享受城市低保的,不得享受国家农村危房补助;
4、有能力自筹资金进行危房改造的、为改善居住条件进行分户的、在城镇建设规划控制区、无房户等农户,不得享受国家危房补助;
5、对已经列入易地扶贫搬迁的对象,不得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范围;
6、已建新房,危旧房未拆除用作附属用房的;
7、危旧房仅老人居住,其儿女都有安全住房的;
8、长期在外务工,连续两年长期(超过6个月)无人居住的,不列入危改对象;
如有违规申报,镇村要立即纠正,一经发现将提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三)农村危房改造、“三改”补助标准
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各类补助标准如下:
四类重点对象一级危房财政补助3.5万元/户,二级危房财政补助1.5万元/户,三级危房财政补助1万元/户。
四类重点对象户“三改”省补资金户均0.6万元,由政府统筹安排,改圈户均补助0.24万元,改厕户均补助0.2万元,改厨户均补助0.16万元。
其他危改户的补助资金,一级危房补助2.5万元/户、二级危房补助1.2万元/户、三级危房补助0.8万元/户。
“三改”补助补助改圈户均补助0.22万元,改厕户均补助0.18万元,改厨户均补助0.14万元。
(四)老旧住房透风漏雨整治补助标准
根据《三都县危房维修加固改造和老旧住房维修计价参考和技术指导意见》按照实际工程量计价,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户均不超过5000元,单户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