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2689235 | 成文日期: |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19-10-29 17:48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保障对象:三都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享受危房改造、易地移民搬迁等政府解决住房保障的不能申请);新就业的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无房职工(入职在2年之内);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及以上或持本县税务部门1年及以上完税证明);常住本地的外来人员(在本地持有1年及以上的居住证)。
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售)、租赁补贴。
保障标准:实物配租的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住房租赁补贴标准金额(元/月)=人均保障面积(20㎡)×单位面积补贴额(6元/ ㎡)×家庭人口数。
申请方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或社区居委会或县政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三都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或《三都县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