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刘兴莉(2024.10)

职务:局长

领导分工

    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财务、固定资产、城镇燃气、信访维稳、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综合考核、高质量发展安全生产、基层减负、应急、统计、争资争项、招商引资存量债务化解、遗留项目清理等工作直管部门:财务科、城镇燃气管理科。对分管工作与分管部门履行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法治政府建设和信访维稳“一岗双责”;完成上级和局主要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对接纪委监委司法局;联系指导普安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大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分局业务工作,负责中和镇红星村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包保执法三科工作辖区内的“双创”工作


领导简介

    刘兴莉,女,汉族,1984年9月生,大学学历,群众

    曾任三都县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三都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三级主任科员、三都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三级主任科员等职务。

    现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