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主要负责人:岑兴鸿
办公电话:(0854)392102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 14:3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凤羽街道文化路懂高湾
通讯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凤羽街道文化路懂高湾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邮政邮编:558100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机要、档案管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目标管理、政务督办、舆情应对、信访、安全生产、消防、综治、离退休人员等工作;承担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资产监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工作;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及报告起草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裁决及行政赔偿等有关工作;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陈凯
办公电话:0854-3921029
(二)行政审批服务科。承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等相关工作;协调和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管理不动产登记和全县城乡地籍档案资料;组织全县自然资源确权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王贤兰
办公电话:0854-3811018
(三)自然资源管理科。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编制实施全民所有资产负债表,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总、管理、维护、共享和利用监督;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承担征收征用、建设项目用地、农用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及审批后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监督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承担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执行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承担政府土地交易储备工作;负责地质勘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执行地质工作标准、规程和规范;指导编制和审查地方勘查项目申请书;承担土地勘测工作,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地质问题;承担矿业权的出让及审批登记工作, 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对矿业权登记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调处矿业权属纠纷;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统计和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违法案件,开展行业有关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各项建设工程规划的批后管理和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石庆灵
办公电话:0854-3922757
(四)国土空间规划科。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履行城乡规划管理职责;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组织实施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和技术标准;提出土地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承担全县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落实国土空间修复政策,拟定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承担生态保护补偿相关工作;负责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工作,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组织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测绘项目的实施;监督管理民用测绘航空摄影测绘与卫星遥感;监督管理测绘市场。承担测绘单位、测绘人员资质审查工作;承担地理信息成果管理、测量标志保护、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承担地图管理,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提供地理信息应急保障,指导监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组织和指导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实施、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并负责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工作;指导镇(街道)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村镇(含建制镇、村、寨)规划的编制、报批和实施;拟定全县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承担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蒙胜标
办公电话:0854-3923971
县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
一、三都水族自治县地质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承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指导,为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地质灾害调查、治理和日常监测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地质灾害的相关防护标准,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指导开展隐患点避险宣传工作,提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和应急预案编制技术支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岑明健
办公电话:0854-3921377
二、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信息中心。负责贯彻宣传执行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全县自然资源动态监测保护工作;承担县自然资源领域案件档案管理、统计、分析和动态监测工作,评估自然资源管理秩序;负责自然资源监测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数字化转型,提供自然资源卫片技术服务支撑;参与自然资源行政案件审核和案卷质量评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王石腾
办公电话:0854-3026610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储备中心。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收购储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调控土地、矿业权等自然资源市场运行,促进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增强对土地等自然资源市场的调控和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开展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储备资金筹集和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储备计划,组织实施全县重点区域土地储备开展储备土地一级开发。开展储备土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全县重点区域矿业权收购储备工作。开展纳入县级储备矿业权投放市场的前期相关工作。负责理清入库储备土地产权的管理,开展入库储备土地的资产价值评估工作。开展纳入储备的国有土地、矿业权等资产的管护和临时利用服务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谭朝喜
办公电话:0854-3921321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规划技术审查中心。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报批及实施工作。负责规划区各类建设项目的建设用地、建设工程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的技术审查工作;组织开展县域范围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监测,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规划。承担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韦长生
办公电话:0854-3923971
五、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开发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土地等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开发利用标准;组织开展县域内土地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有关生态修复工程;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负责土地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资金筹集,按规定使用有关土地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基金;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计划;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的咨询论证、服务评价、立项、审查申报、验收和复核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开发后备资源调查,组织编制全县耕地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方案、土地等自然资源开发专项规划;承担新增耕地指标的报备服务工作;承担新增耕地指标及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的储备和流转管理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吴昌荣
办公电话:0854-3921321
六、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调查中心。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自然资源调查评价、自然资源动态监测、自然资源管理信息数据库建设维护。贯彻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变化动态监测。组织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及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承担区域自然资源调查、权籍调查、自然资源执法监察测量等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勘查成果、储量核实(年度动态)、开发利用方案、矿业权审查、农用地分等定级的技术指导和评价(审)工作;组织开展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的动态监测;组织开展土地利用、土地权属动态变更调查、各类土地面积变更量统计、图件和数据库维护更新工作,配合开展土地执法监察工作,掌握未批先用、批而未用、批少用多、用而未尽、改变用途、低效用地和闲置土地基本状况,对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预报和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地质勘查工作,承担土地资源勘测(查)和土地执法监察测量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调查、土地变更调查、国土空间规划(包括专项规划)、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基础数据库建设维护,做好成果资料建档、更新维护和成果应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常胜
办公电话:0854-3922797
七、三都水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0854-3811018)。承担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汇总,参与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 承担土地、房屋、林地、草原、水域、矿产资源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记、发证、存档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面向社会提供公开查询不动产和自然资源登记档案资料的服务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地理国情监测、测绘地理信息、测量标志的管理和保护、测绘新技术应用工作;负责卫星导航定位基准服务系统应用维护、组织建设全县地理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库、空间数据基础平台、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工作。指导镇(街道)开展不动产登记和基础测绘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杨九华
办公电话:0854-381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