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16:44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sandu.gov.cn/zfxxgk/zfxxgknb/)。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三都水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路,邮编:558100,电话:0854-39210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83条。一是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实际,及时更新机构职能、领导分工部门基本信息。二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推动重要政策落地见效,加大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涉农资金、财政专项补贴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力度。三是做好PPP项目方面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工作部署,增强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共参与度,促使PPP规范、透明、健康、可持续发展。四是加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新任务新举措,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减税降费、政府采购方面信息公开。五是严格落实财政预决算方面信息公开。做好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信息公开、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财政直达资金信息公开,指导督促县级部门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除涉密部门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县级部门均按照统一的格式和口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本部门预决算。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州县有关工作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做好答复内容的针对性和形式的规范性,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工作原则,明确信息员和信息审核员,年初将信息任务落实到处室、到个人,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的审核、上报工作。信息的报送经过科室负责人、信息审核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严格落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条例,明确专人及时在贵州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更新本单位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为民服务的宗旨。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执行“三校三审”工作原则,各科室(中心)明确一名信息员,办公室相关同志为信息审核员,强化责任落实。信息的报送经过科室负责人、信息审核员、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层层审核把关,确保信息质量。同时,不定期对各科室(中心)信息员进行培训,相互交流、沟通,共同提升写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249.6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但在推进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主要有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业务科室对科室业务数据是否需要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认识不到位。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更新,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既定工作流程保质、高效运作。同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及时和全面,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开、透明的网络服务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