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663275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0-06-11 16:58:44 | |
文 号: | 无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三都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19年,我县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贵州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黔南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为引领,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抓住依法行政工作主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现将我县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及时调整、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根据机构改革后单位的新“三定”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以及国务院、省、州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有关决定,对机构改革后的县直各部门、各镇(街道)的权责进行全面梳理。二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围绕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方式,做好登记工作,着力破解企业面临的“准入不准营”难题。三是压缩审批时限。企业开办实现网上申请,若所需材料齐全准确,当日可办结;不动产登记按省、州要求压缩至5个工作日;低压居民办电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低压非居民办电压缩至7个工作日以内;办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因供气基础设施未建成,所以办气服务未开展;建设工程领域审批时限:园区内项目审批时限已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2.完善清单动态管理机制。一是对全县26个县直部门、6镇1街道的权责进行梳理,编制形成《三都水族自治县县直部门各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版)》,共计3138项权责事项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动态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经清理,我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8个,共计收费项目20个。均严格按照上级规定进行征收,并缴入中央或地方国库。三是推进负面清单制度实施。坚持以“非禁即入”的原则为投资者提供服务,严格按照《外来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要求,开展企业注册登记服务工作,除需要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外,改由原来的审批制为备案制,使外资进入市场更加便捷。
3.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公共服务。一是动态管理政府定价目录,对照《2018版贵州省定价目录》认真核实、清理,逐一统计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二是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通过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监控设备,加强对政府采购、工程交易、国有产权交易、土地和矿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实现到场交易全程监督,促进交易过程合法化、规范化,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发展。三是进一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形成证明事项取消清单和保留清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四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县41个部门进驻政务大厅,进驻人员117人,窗口设置88个,进驻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88项,公共服务事项65项,开展一站式服务。推进“一网通办”全覆盖,面向企业和群众的线上线下服务事项,逐步做到一网受理、只跑一次、一次办成。将“好差评”制度融入《窗口月量化考评管理办法》,运用实体大厅评价器、APP、短信、网厅等开展窗口服务评价,实现线上线下“好差评”数据运用,增强窗口服务意识。深化“七张清单”事项办理。在2018年基础上,按照“只增不减”的原则,继续深化“六张清单”的制定和公布,正加快对“就近办理事项清单”的制定和审查。
4.加强市场监管。一是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完成企业执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二证合一、一照一码”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进,缩短审批时限,简化登记流程。目前,我县各类市场主体19015户,同比增长13.47%(上一年10月底数)。二是建立由县市场监管、发展改革、工信商务、司法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照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稳妥有序推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三是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制度建设,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实施失信人员任职信用惩戒制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的任职实施信用惩戒,办理注册登记业务时,凡系统提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求企业更换后方予办理其他登记业务。
5.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一是贯彻落实《三都水族自治县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严格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守护多彩贵州·严厉打击环境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大环境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地、矿山开采、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重点建设项目和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领域进行监管,加大排查力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严厉打击各种生态破坏和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三是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审计建议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依法严格按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19年至今,共审查规范性文件10件。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重大事项须经政府全体会议或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具体事项涉及多名班子成员分管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完善行政决策论证评估机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对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问题开展风险评估确保社会稳定的精神,确保决策事项合法有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贯彻落实《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三都水族自治县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暂行办法》,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程序、步骤等进行规范,扎实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三是成立县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部门联动工作方案》,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措施,健全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机制。
3.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制度。一是贯彻落实《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目前,我县六镇二街道、交通、国土、住建、扶贫等部门已聘请了法律顾问,为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保障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已聘请贵州法治时代律师事务所王军武律师、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董智先律师为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重大经济和社会管理决策活动提供法律事务意见,着力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论证、审核把关的作用。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根据上级要求,做好我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保留市场监管、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水政监察、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劳动监察、宗教事务和综合行政执法等11支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明确执法职责和范围,强调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多头执法和执法空白问题得到切实解决。
2.完善执法程序。一是贯彻落实《行政强制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强制执行程序。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培训会,进一步规范执法单位执法活动,着力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将县各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和执法案件纳入贵州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管理,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工作。目前,正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录入2019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四类案件。
4.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一是学习宣传贯彻《贵州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贵州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规定》,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本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和打分,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年底组织业务人员、律师等到县直各部门开展实地评查工作。
5.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今年因机构改革,根据省司法厅通知,暂缓办理行政执法证件。针对执法证件到期申请年审的情况,目前已年审2名执法人员证件。
6.加强行政执法保障。一是行政执法经费已列入本级政府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二是全县大部分行政执法部门都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摄影机等执法设备,确保合理、合法开展各项执法活动。三是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结合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划转实际和各部门新梳理的权责清单,重新修订县直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外公布,实现每一行政权力事项对应一个运行流程图。
2.自觉接受监督。一是针对城市规划、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社会热点问题,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认真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二是大力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三是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和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接受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建议,并将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
3.加强内部监督。一是规范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平台运行。出台《关于调整三都县进入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都县分中心交易项目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关于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确保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科学、规范、高效运行。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竞争性磋商的规定,新设竞争性磋商采购流程,为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及政府重点采购项目的规范实施奠定基础。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类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同时,招标文件同步在线公开,降低投标人投标成本,同时在网站提供咨询、投诉举报等相关服务,以及在大厅设立监督举报箱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完善审计制度。出台《三都水族自治县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的审计现场行为。
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三都水族自治县基层政务公开监督员工作制度》《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注重强化网上办事功能,注重群众意见和需求,能够及时发布、更新全县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构建全县政务信息的网上统一公开发布平台。二是完善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成立县大数据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互通有关事宜,加快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三是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9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件,均依法作出了回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健全行政纠纷化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全县114个人民调解组织,共有调解人员910名。基层人民调解组织逐步规范、健全。截至2019年12月,排查的矛盾纠纷中:婚姻家庭纠纷186件、邻里纠纷210件、房屋宅基地纠纷63件、生产经营纠纷6件、劳动争议纠纷17件、合同纠纷3件、山林土地纠纷199件、交通事故纠纷165件、损害赔偿纠纷42件、其他纠纷53件。共排查受理矛盾纠纷948件,调解成功925件,调解成功率达97.6%。二是实行诉访分类处理,完善信访依法终结制度。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的工作方案》,对全面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做了具体要求。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努力化解行政纠纷矛盾。2019年至今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已审结8件,其余2件正在办理中。二是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和履行出庭应诉职责。2019年至今,县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有65件,已开庭审理的有65件,其中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案件有33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50.78%。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把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县委党校的教学优势,将学法用法纳入行政学校主体班教学计划,列入干部教育必修课。开设村(社区)骨干脱贫攻坚培训班、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培训班及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和专题班,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人力保障。2019年1-10月,举办主体班和各类专题班14期,培训人数1401人次。
2.完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一是以“七五”普法为契机,通过建立无纸化学法用法平台,法治宣传,悬挂标语横幅,电子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举办共建宪法宣传栏。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每年参加普法考试,普及率达100%。二是印发《三都县2019年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切实增强宪法意识。三是依法组织新任命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并开展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强化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决策和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八)健全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黔南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三都水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积极推进落实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任务。建立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机制,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司法行政和法制机构建设,按照机构改革精神,2019年3月份县政府法制办已合并至县司法局,并划转相应工作人员,继续办理县政府及其领导安排或委托的法律事务和本职工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顾问作用。
2.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职责规定》《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我县政府系统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观念仍需不断加强;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三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落实仍需加强;四是执法队伍素质与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有差距等。
三、2020年工作打算
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这一目标,紧紧围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学法用法。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领导干部学法、岗位任前法律法规考试等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表率示范作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二是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使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成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意见。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对社会反映突出的重点行政执法领域、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则,每年组织一次以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四是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建设,加大对行政执法队伍的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通过统一的培训和考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能从事行政执法工作,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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