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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1-37296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19-02-15 16:13:50
文  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受处罚
一网民发布不实信息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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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日前,一网民在微信群发布不实信息,给三都的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事件发生后,三都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立案侦查,2月13日,违法嫌疑人许某坤依法归案,并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2月1日下午,许某坤(男,48岁,住福泉黄丝)在未核实事件真相的情况下,自己编辑文字:“三都县农民工讨薪不得跳楼了”,同时附上三条视频(含一条有人跳下楼的视频)一并发至微信群。
    据许某坤说,“我在微信里头看到这个,我未经过核实,也不知道真假,就发出来,我也不知道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以后遇到这种情况我们也不会再发。”
    该信息发出后造成大量网民的误解,导致该事件在微信群内不断发酵,甚至被延伸到新浪微博,被大V关注,给三都的社会治安稳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经相关部门查实,许某坤发布信息属不实信息。该事件发生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并立案侦查,于2月13日将违法嫌疑人许某坤抓获。经审讯,许某坤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县公安局依法对发布不实信息的违法嫌疑人许某坤处以行政拘留十天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许某坤表示,”现在后悔了,也受到了一定的处罚了,以后也不会再犯这种低级的错误。”

徐某坤的行为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徐某坤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中心主任蒙仁湖提醒广大群众,“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得随意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公安局机关对此类情况坚决予以打击,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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