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44092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0-23 16:03:00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 ||||||
三都水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 | ||||||
序号 | 违法依据 | 处罚依据 | 违法程度 | 适用条件 | 裁量标准 | 备注 |
1 |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
轻微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损坏导致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2.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不超过3天的。 |
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一般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行为一般。 1.破坏、损坏导致损失超过500元不足1000元的。 2.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超过3天不满5天的。 |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行为较重。 1.破坏、损坏导致损失超过1000元不足1500元的。 2.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超过5天不足10天的。 |
处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 | ||||
严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违法行为严重。 1.破坏、损坏导致损失超过1500元的。 2.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超过10天的。 3.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乡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导致交通事故的。 |
处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2 |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乡村公路或者公路用地从事下列行为: (一)堵塞边沟,利用路面引水灌溉; (二)向路面排水; (三)设置棚屋、摊点、维修场及其他设施; (四)堆放建筑材料及其他堆积物; (五)挖掘、采矿、取土、烧窑、制坯; (六)移动、拆除和毁坏交通标志或设施; (七)其他侵占、损坏、污染乡村公路和公路用地的行为。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
轻微 | 1.第一次被查处的。 |
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一般 | 1.第一次查处发现存在第二十二条列明的任意两项违法行为的。 |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1.第一次查处发现存在第二十二条列明的任意三项违法行为的。 | 处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 | ||||
严重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第二次被查处的; 2.第一次查处发现存在第二十二条列明的任意四项以上违法行为的。 3.造成安全事故的; 4.存在阻碍执法等其他严重情形的。 |
处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3 | 第二十三条 在乡村公路两侧开山炸石、采伐树木或者进行其他施工作业,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不得危及乡村公路和公路设施的安全。 |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公路原状,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 |
轻微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第一次被查处的。 |
处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一般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第二次被查处的。 |
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第三次被查处的。 |
处500元以上700元以下罚款 | ||||
严重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第四次被查处的; 2.造成安全事故的; 3.存在阻碍执法等其他严重情形的。 4.造成公路损坏的。 |
处7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
4 | 第二十五条 除乡村公路防护和养护需要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乡村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拆除,并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轻微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占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的; 2.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50米以下的。 |
处200元以上250元以下罚款 | 1.责令限期拆除; 2.逾期不拆除的,由公路管理机构拆除。 |
一般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占地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100平方米以下的; 2.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50米以上100米以下的。 |
处250元以上300元以下罚款 | ||||
较重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占地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150平方米以下的; 2.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100米以上150米以下的; 3.第二次被查处的; 4.不及时改正的; 5.存在不配合调查处理等其他较重情形的。 |
处300元以上400元以下罚款 | ||||
严重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等设施占地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上的; 2.擅自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长度在150米以上的; 3.第三次以上被查处的; 4.造成安全事故的; 5.存在阻碍执法等其他严重情形的。 |
处4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
5 |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乡村公路上非法设置路卡路障、拦截车辆、收费罚款。 |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 | 轻微 | 在公路上擅自设卡、收费6个小时以下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下罚款。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一般 | 在公路上擅自设卡、收费6个小时以上12个小时以下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 | ||||
较重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公路上擅自设卡、收费12个小时以上24个小时以下的; 2.造成交通中断的; 3.第二次被查处的; 4.不及时改正的; 5.存在不配合调查处理等其他较重情形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2.5倍以下罚款。 | ||||
严重 |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在公路上擅自设卡、收费24小时以上的; 2.造成安全事故的; 3.第三次以上被查处的; 4.存在阻碍执法等其他严重情形的。 |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5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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