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731193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2-27 14:40:15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2024年) |
序号 | 案件编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案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公布日期 |
1 | 三自然资执罚〔2023〕2号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公司 | 马剑林 | 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三都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项目一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修订)第四十二条之规定 | 1、责令国家管网集团西南油气管道***公司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18182.37,没收在非法占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2、处违法占用耕地(4640.73平方米)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占用非耕地(13541.64平方米)每平方米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114115.5元。 |
2024.12.27 |
2 | 三自然资执罚〔2023〕14号 |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司 | 唐先丽 |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在三都县三合街道新城社区占地建设三都县水书广场项目部一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修正)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 1、责令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司退回非法占用的土地。 2、处违法占用建设用地(304平方米)每平方米10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30400元。 |
2024.1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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