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县政府办文件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937198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7-09 10:36:37
文  号: 三府办发〔2025〕7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任务事项

任务要求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1.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

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专题汇报。县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举办两次法治专题学习(其中一次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至少开展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2.按期报告并公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县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3月1日前按要求报告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于4月1日前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3.配合州级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州”创建成果

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保障,配合州级开展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指标,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成就经验、典型案例总结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新一轮示范创建。

县司法局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二、加强依法履职服务能力建设

4.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公布

将行政裁决事项纳入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年底前动态调整公布县、镇(街道)两级政府及其部门2025年权责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办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5.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健全社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享有生产要素使用权,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执行“全国统一清单”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除涉密、不适合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外,检查结果录入公示率达100%。畅通投诉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加大问题线索的办理力度提高办理质效。加快加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依法惩治政府采购招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政务服务中心

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

6.严格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最新调整公示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办理流程和监管措施要求,最大限度利民便民。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7.强化政府依法履约践诺

严格按照《贵州省招商引资谈判和合同签订审查办法(暂行)》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规范签订招商引资合同。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各类合同。

县投资促进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8.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

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成果和“贵人服务”办事渠道。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等制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城通办、就近能办、跨省通办。用好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推进水电气过户和不动产登记、水电气报装、投资审批等关联事项跨领域集成办理。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

9.依法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设置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就医、消费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必要的线下服务窗口,更全面、有效地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与和谐。

县民政局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10.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闭环管理机制,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依法报备率、备案审查合格率均达100%。根据上位法“立改废释”情况,及时对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四、促进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规范

11.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

高质量推进县人民政府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编制,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依法依规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定程序,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严格依法依程序推进实施。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

12.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评估

依法实施重大行政决策,适时开展后决策评估,将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

13.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决策、协议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执法案件等涉法事务中的“法治守门员”作用,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意见归卷管理,建立采纳情况台账,因未听取、未采纳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4.试点推行首席法律顾问制度

建立以首席法律顾问为主的法律顾问管理、培训、工作新模式,健全和规范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法律顾问履职能力。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

清理公布行政执法主体、事项,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严格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严格落实涉企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制度,推行“扫码入企”,推动涉企执法规范化。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16.严格执行裁量基准制度

落实《贵州省行政执法“十不准”》要求,落实柔性执法“一目录五清单”,统一执法尺度。严格规范罚款实施,避免类案不同罚、小过重罚、重过轻罚、只罚款不纠正违法的行为。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动态监管并通报罚没收入异常增长情况。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17.提升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

依法落实镇(街道)职责事项清单,对基层接不住、监督跟不上的事项及时报告并建议调整。规范和优化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健全镇(街道)与县级执法部门间案件移送及协同联动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解决机制。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18.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和程序规范化,规范管理移送案件台账。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19.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管

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金融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畅通违法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人员信息依法依规予以保护。深入开展“护苗行动”,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国资发展服务中心等有关部门,

各镇(街道)

20.提升执法队伍质量

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和监督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培训和考试,确保以上人员本年度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21.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组织开展全县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推动国家机关履行普法主体责任,提高普法工作质效。贯彻落实《黔南州行政执法机关“以案释法”工作制度》,督促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普法。充分利用单位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网络渠道发布典型案例,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释法说理,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深化“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六、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22.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向社会公众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高公众对应急管理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全方位、多维度开展应急演练,以实战为导向,提高应急处置的实际操作能力。

县应急管理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3.健全镇(街道)村(社区)应急处置组织体系

推动村(社区)依法参与预防、应对突发事件。完善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和保险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参与应急救援、培训、演练。构建一个反应迅速、协调有序、处置有效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县应急管理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七、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24.推动“三调三率”提能增效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健全建强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培训,强化对全县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指导。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深度融合,推动“三率”(矛盾纠纷排查率、矛盾纠纷调解率、调解经费保障率)实现100%。强化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体化运行质效。万人起诉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5.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

引导当事人先行选择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依法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行政诉讼败诉率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平均值。行政复议案件数超过未经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全年行政复议纠错率高于行政诉讼纠错率。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6.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按照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化“路线图”,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信访、诉讼、法律监督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强化调解工作保障,实现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率达100%,及时落实人民调解案件补贴与薪资发放。进一步健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组建“银龄调解队”,加强“繁简工作室”“老包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作用,抓好婚恋家庭、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涉企、欠薪欠资、旅游赛事等矛盾纠纷化解。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27.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司法监督

确保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切实履行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和行政公益诉讼,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或纠正违法行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整改落实率达100%。

县政府办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28.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

贯彻落实县、镇(街道)两级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实现全方位、全流程监督。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重点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乱摊派等问题。落实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不断提升案卷质量水平。

县司法局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镇(街道)

29.推进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工作会商机制

落实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会商机制,持续深化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纪检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协作机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执法案件、线索及时开展会商。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九、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30.压紧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各级政府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部署推进,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1.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推动各单位利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委(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等学习履职所需法律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加强学法用法讲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讲座和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2.坚持示范创建引领

做好全国第四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全省第一批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内生动力。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33.加强法治督察

将《三都水族自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本年度法治督察内容。按照上级部署,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法治督察。推进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党委巡察、法律监督、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协同配合,督导反馈问题整改。

县司法局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街道)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政策解读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