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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602256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11-27 15:07:42
文  号: 三府发〔2024〕18号 是否有效:
名  称: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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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成员单位、县有关部门:

见义勇为是新时代精神的具体表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的危急时刻,义无反顾地伸出援手,展现出非凡的勇气和高尚的品德。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倡导良好社会风尚,根据《贵州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黔南州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县人民政府授予潘英举同志“2024年三都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继续发挥模范作用。社会各界要以见义勇为先进群体为榜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关心、支持、参与见义勇为,形成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风气。全县各部门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典型,弘扬见义勇为风尚,推动见义勇为事业深入发展,为创建“平安三都”、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潘英举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

潘英举同志见义勇为先进事迹简介

   

2024928日,三都天气炎热,三合街道麻光社区都柳江河段,河堤上聚集三三两两的行人在河边树下乘凉躲避酷暑。

下午4时左右,河边传来人们大声呼喊救命救命啊…”,一名儿童在麻光社区都柳江河段处溺水,在河水中挣扎一沉一浮,生命危在旦夕,在麻光社区都柳江河段树阴下乘凉的潘英举听到急促呼救声,快速飞奔到达事发现场,情况万分危急,他来不及脱掉衣物,急忙趟过齐胸的河水中开展施救。

施救中,潘英举用双手从河中捞出溺水儿童,孤身一人奋力拖着溺水儿童至浅水处,再用双手紧紧抱着溺水儿童到河堤边上。此刻,潘英举发现由于儿童溺水后,水被吸入口鼻,陷入昏迷不醒的状态,在人命关天的危急时刻,他不顾体力透支,立即现场采取心肺复苏急救法紧急施救,成功地挽救了宝贵生命,溺水儿童获救。

潘英举同志在他人生命受到危险关头,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展现出非凡的勇气和高尚的品德,他以自己的行动诠释了见义勇为、框难扶危的精神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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