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152784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12-04 13:25:24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关于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的公示 | ||
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三都水族自治县预算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与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贵州华信恒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通知》(黔财资环〔2023〕51号),共下达救灾资金1607万元。其中,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获得自然灾害救灾资金60万元,主要用于受旱灾影响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工作。该笔自然灾害救灾资金覆盖全县普安镇、大河镇等8个镇(街道),惠及受灾群众3019户10105人。为切实做好旱灾导致生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我县严格按照“户报、镇(街道)入户摸底排查,县级审定”的流程和“应补尽补、应救尽救”原则,按旱灾一次受灾过程每人60元予以补助,并于2023年11月、12月分两批次完成救助工作,累计救助3019户10105人,发放旱灾救助资金60.63万元。其中,超出省级下达资金的0.63万元由县级财政自行补足。
截至评价日,该项目省级资金预算60万元,实际到位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累计使用省级资金6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
二、绩效评价综合结论及得分
经评价,2023年第三批和第四批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87.2分。参照《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绩〔2020〕10号)相关标准,该项目评价等级确定为“良”。
通过本项目实施,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于2023年度高效推进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申请、审批及发放工作,资金精准用于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关键领域,有效解决了受灾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社会效益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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