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15584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2-19 10:31:2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
答复
潘道琼、石小玉、潘胜芝、杨秀堂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政策调整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医保局通过对全省各地门诊统筹政策梳理发现,各统筹地区之间政策不均衡,待遇有一定差异,参保群众普遍期望能适度提高普通门诊待遇,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政策,促进全省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更加均衡,2023年8月30日,印发《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23〕26号),明确2024 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若统筹区现行政策高于5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我州按照省文件要求,将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与住院合并封顶线计算调整至600元。今年6月,我州医保局已向省局汇报关于今年我州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存在的问题,争取从省级层面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潘小慧;联系电话:1398578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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