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215649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2-19 10:37:1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4号建议的答复
韦腰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取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限额600元政策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医保局通过对全省各地门诊统筹政策梳理发现,各统筹地区之间政策不均衡,待遇有一定差异,参保群众普遍期望能适度提高普通门诊待遇,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障政策,促进全省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更加均衡,2023年8月30日,印发《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23〕26号),明确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若统筹区现行政策高于5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我州按照省文件要求,将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与住院合并封顶线计算调整至600元。今年6月,州医保局已向省局汇报关于今年我州居民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及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后存在的问题,争取从省级层面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潘小慧;联系电话:1398578282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