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8937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21 15:45:0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答复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号建议的
答复
余忠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缓解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压力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制定属于中央事权,合理筹资、稳健运行是医疗保障制度可持续的基本保证,原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和现在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完善过程中,从国家层面建立和完善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筹资机制,注重考虑参保居民的个人缴费能力。在此过程中,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同步增长,2024年财政补助为670元,较上年增加30元,占总筹资的63.8%,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比例达到1.76:1,2025年财政补助为700元,较上年增加30元,占总筹资的65.4%,政府补助与个人缴费比例达到1.75:1,财政补助仍是居民医保基金最主要的来源。总体看,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财政补助资金远大于个人缴费。
为帮助特殊困难人群参保,我县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和县级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个人、享受优抚补助的优抚对象及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00%即40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50%即200元定额资助,对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老年人、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0%即120元定额资助,对脱贫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给予15%即60元定额资助。2025年,我县落实上述特殊困难人员参保资助14.69万人,资助金额1648.218万元,切实减轻了部分困难人员缴费负担。
但也正如您提到的,医保政策本来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政策,随着缴费的标准越来越高,这已逐渐成为部分人民群众的负担。下一步,我局和财政部门将继续向省、州积极争取,从省、州层面加大对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用于缓解群众的缴费压力,从而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虚心接受您的建议,继续加强向州局汇报,争取加大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投入力度。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参保意义和激励机制,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和对医保制度的认知度、信任度。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微;联系电话:0854-48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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