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89417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21 15:48:07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
张加愧、韦仲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取消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门诊报销限额的建议》已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出的有关建议问题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医保局通过对全省各地门诊统筹政策梳理发现,
各统筹地区之间政策不均衡,待遇有一定差异,参保群众普遍期
望能适度提高普通门诊待遇,为进一步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保
障政策,促进全省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待遇水平更加均衡,2023年8月30日省医保局印发《省医保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的通知》(黔南医保发〔2023〕26号),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全省居民医保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若统筹区现行政策高于500元的,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州级统筹,黔南州按照省文件要求,将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从与住院合并封顶线计算调整至600元。目前,黔南州、黔东南州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在全省处于最高水平,较遵义、贵阳等其他7个市(州)高100元。为减轻城乡居民门诊就医负担,黔南州在同步实施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专项待遇、门诊慢特病等政策基础上,通过提高“两病”报销比例、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让需要长期在门诊就医购药的群众不因为普通门诊限额影响看病就医。
也正如你们提到的,黔南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支付限额降至600元后,部分群众反映门诊报销额度不够用,影响群众参保积极性,甚至产生舆情风险。我们自去年起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该问题,州医疗保障局也多次向省医疗保障局书面反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政策调整建议,争取从省级层面调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政策,今年医保基金将实行省级统筹,后续,我们将密切关注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医保政策调整的动态,加大请示汇报力度,争取从省级层面调整提高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取消门诊报销限额)政策。再次感谢你们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潘小慧;联系电话:1398578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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