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989440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7-21 15:49:58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
答复
韦凤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适当降低医疗保险收费问题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主要由国家层面确定。据了解,国家层面对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提高,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一方面,随着我国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医药技术的持续进步以及群众健康需求的日益增长,医疗费用也在不断攀升,客观上要求筹集更多的医保基金来应对和解决这些挑战。另一方面,为了提升医保的保障能力,我们不断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增强报销的便捷性,这些都需要更多的医保投入。在加大财政补助的同时,也需要个人与之共担。
为了减轻参保群众的经济压力,我州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对待遇保障进行调整。一是提高“两病”待遇。2023年10月1日起,首次将“两病”检查检验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同时“两病”报销比例整体提升20个百分点。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70%提高至90%,二级医疗机构从60%提高至80%,三级医疗机构从50%提高至70%。二是提高普通门诊待遇。2023年10月1日起,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比例大幅度提高,村卫生室从55%提高至90%,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从50%提高至85%,二级医院从45%提高至60%。三是扩大报销范围。2023年10月1日起,首次将城乡居民产前检查纳入医保报销,报销额度为600元,不设最低起付标准。四是降低个人自付费用。2023年8月1日起,乙类医用耗材不再实行分段支付,先行自付比例从原来的平均25%调整至10%,剩余费用由医保支付。五是优化重性精神疾病门诊待遇保障。城乡居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10—20个百分点,调整为80%,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7000元上调至2.5万元,同时,取消乙类长效针剂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六是提高异地就医待遇。2024年起,我州提高了异地住院就医待遇水平:州外省内住院起付标准较原政策减少200元,报销比例较原来提高5%至25%;经备案跨省临时住院起付标准较原来减少700元,报销比例较原政策提高5%至20%;未经备案跨省临时住院起付标准较原来减少500元,报销比例较原来提高20%至40%。
在参保和报销方面,我县提高了对低保对象等困难人员的资助参保标准,并将稳定脱贫人员的资助参保政策延续至2025年。同时,大力推广线上缴费方式,允许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家庭成员参保费用,以降低缴费成本。同时,还提高了医药机构直接联网报销比例,尤其是异地就医的直接联网报销率,以减少群众的报销“跑腿”和“垫资”现象。
为提高连续参保但未曾就诊的城乡居民的参保热情与积极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省医保局等九部门关于健全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构建连续参保及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自2025年起,对于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对于参保当年未使用统筹基金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上提高2%。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所在统筹区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
另外,对于特殊困难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生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22〕26号),可对其当次申请的相关医疗费用按照对应救助标准的50%给予一次性救助。为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困难群众高额费用医疗保障,坚决守牢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致贫,按照省医保局规定,明确年度内经相关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的,可将其身份认定之前6-12个月(含)内发生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纳入医疗救助追溯救助范围,依申请给予追溯救助。
但也正如您提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收费标准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同时普通门诊报销年度限额600元,这对农村很多群众而言压力比较大,这也是群众参保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之一。目前各县(市)无权限制定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需严格执行国家、省统一的筹资标准。对此,我局也多次向州医保局反馈,希望保持筹资标准的稳定。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向州医保局反馈,争取从上级层面完善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和基金收支平衡相适应的筹资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局将虚心接受您的建议,继续加强向州局汇报,争取筹资标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稳定。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参保意义和激励机制,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和对医保制度的认知度、信任度。
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1日
(公开发布)
(联系人:罗微;联系电话:0854-4813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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