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509588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6-04-20 11:19:45 | |
| 文 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四届六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 | ||
覃家久、江礼颖、覃春霞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在县城内学校路口人行道处增设交通信号指示灯的建议》收悉。感谢您们对我县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建议很好,我们通过前期调研和结合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城区目前的路网规划和交通流量,目前每个学校的两侧过街人行横道线、黄闪提示灯、车辆礼让行人、前方学校请车辆慢行等提示标牌标线完善,部分学校还专门配备了移动信号灯,且在学校上下学高峰已全部安排了交通警察护学维护交通,为提高通行效率,已不必在人行道两侧增设人行道指示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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