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达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消防安全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贵州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意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形成消防工作合力,提升全社会公共安全水平。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制定具体落实的工作计划,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在本行业系统广泛开展政策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工作,切实推动本行业、本部门抓实抓好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要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及三都水族自治县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等系列部署和要求,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火灾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全县2020年国庆节、中秋节、端节等重点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议定:
(一)请王伟超同志牵头,宋剑涛、何客冈同志配合,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涉及部门负责,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做实做细安全生产隐患大起底大排查整治工作,加快完善农村民房、传统村庄等重点场所消防设施建设。
(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立足全县实际,制定一套科学性、实操性强的消防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和业务工作指导。
二、传达学习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促进建设用地流通顺畅、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的有力抓手和措施保障。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深入学习贯彻《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实施意见》精神,紧盯目标任务,加快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机制,在权限内探索制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政策。要加强对建设用地的出租管理,对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厘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租的收益年度申报制度与设立抵押的关系。要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机制,放宽抵押权人的限制,探索不以公益为目的的养老、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企业,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要打造全面高效的交易平台,加快推动服务和联合监管落实到位,促进制度性交易成本明显降低、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易市场环境。
议定:
(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县自然资源、税务、住建、金融、政务服务等部门负责,按照省级文件要求,结合三都实际,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推动二级市场交易平台进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一次办结,着力优化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
(二)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县属国有平台公司负责,尽快梳理符合交易条件的国有资产,充分利用政策支持积极予以盘活存量资产,切实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效益。
三、传达学习中央、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
会议强调,保护耕地事关粮食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重要意义、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的紧迫性、复杂性和整治工作的艰巨性,以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的有效办法,扎实抓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突出工作重点,对2013年1月1日以来全县农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房屋建设、使用和非法出售、处罚等情况,采取拉网式进行全面摸排,切实摸清底数,建立问题台账;对2020年7月3日后违反“八不准”规定占用耕地建房的,发现一起、处置一起,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增量。要强化政策宣传,通过边摸排边宣传、入户上门、集中宣传、院坝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保护耕地、粮食安全和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在科学规划、手续齐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规范建房,从源头上杜绝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发生。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把握好工作重点和节奏,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推进摸排整治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排查过程隐瞒事实、包庇纵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影响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的,严肃追责问责。
议定:
(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已印发的《关于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紧急通知》,对标对表,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排查工作。
(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按照省、州、县摸排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组织调度镇、村干部、驻村干部等力量,采用包片、包村、包点等方式,对本辖区内所有违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登记,建立问题清单台账,为下步整治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四、传达学习全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及《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方案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全省开展“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是全力以赴答好克服疫情灾情影响“加试题”的重要举措。当前,距年底仅剩下不到3个月,脱贫攻坚已进入了决战决胜倒计时,没有任何退路可言,容不得丝毫懈怠,持续绷紧决胜之弦,一刻不能停、一步不能错、一天不能耽误,大战一百天、打好收官战,确保脱贫攻坚成效经得起历史检验。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全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目标,严格按照“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方案要求,认真对照七个专项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排查,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全面补齐短板弱项,确保按时完成问题整改销号。要把脱贫攻坚宣传好,从根本性变化、趋势性变化、主要指标和重要数据、群众生活水平、干群关系等方面总结成效,挖掘亮点进行宣传,全方位多角度收集整理脱贫攻坚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资料,不断完善脱贫攻坚档案资料。要持续强化攻坚意识,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内在联系,进一步完善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确保不发生返贫和新的致贫,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收官战全面胜利。
议定:
(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移民局、县民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等涉及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逐一对照省级“确保高质量、打好收官战”专项督查方案中的7项督查内容,查摆问题整治,及时补齐短板,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攻坚成效,确保顺利通过省级专项督查。
(二)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组成工作督查组,结合开展中央和省、州反馈问题整治“回头看”,深入镇(街道)、村、组一线开展常态化督查,当场交办整改发现问题,对交办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仍存在问题或整治不力的,严肃查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查找问题短板全部整改清零。
五、传达学习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处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贵州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处置实施办法(试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讲话精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贵州省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处置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把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水安全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预防为主、属地负责、上下联动、分级响应、加强预警、科学处置”的原则,抓好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和处置。要严格落实《水环境质量应急管理工作方案》,全力打击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坚决遏制水环境出现退化、恶化现象,持续保持和改善县域水环境质量。
议定:
(一)请莫履鹏同志牵头,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负责,一是做好水环境质量监测预警、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和水环境质量变化跟踪,根据水质情况适时启动预警响应;二是做好水环境质量退化、恶化原因调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跟踪销号需整改事项;三是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严肃追究导致水环境质量退化、恶化现象等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责任。
(二)请各副县长负责,按照《贵州省河长巡河制度》和县级安排要求,常态化深入开展河道巡查督查,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动河长制落地见效。
六、传达学习《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精神,研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审定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请示(三府办呈〔2020〕10号)
会议强调,实行“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途径。“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的实施对加强党内民主与监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增强依法办事、依规办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不断强化部门职能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能力水平。
议定:原则同意《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重一大”事项行政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施行。
七、传达学习全州2020年第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全州2020年第三季度经济运行分析调度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安排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存在的困难问题,保持清醒头脑,精准分析调度,准确把握经济发展态势,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围绕“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产业发展、项目建设、风险防范、招商引资、市场主体培育等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全年目标任务。
议定:
(一)请王伟超同志牵头,各分管副县长协助,各涉及部门负责,加强对第三季度经济指标的统筹调度和分析研判,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高质量完成每月数据上报。
(二)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涉及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县属平台公司负责,一是聚焦37个GDP支撑指标,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全力冲刺第三、四季度目标任务;二是对照固定资产投资各项目标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工作沟通衔接,做实做细固定资产投资各项工作,确保形成稳投资有效支撑;三是立足全县实际,谋划长远、科学分析,认真编制好“十四五”规划和谋划好“十四五”规划项目。
(三)县产业招商办牵头,会同县产业大招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按照县级2020年央企招商工作方案,结合产业基础,资源优势,编制央企招商项目,确保央企招商工作落地见效。
八、研究县司法局关于审定三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请示(三司呈〔2020〕27号)
议定:
(一)请王伟超同志牵头,宋剑涛同志配合,各责任单位负责,按照省、州要求和工作要点,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原则同意《三都县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司法局具体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施行。
九、研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审定三都水族自治县2020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结果的请示(三府办呈〔2020〕11号)
议定:
(一)原则同意《三都水族自治县2020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目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按程序送审后,以县人民政府文件印发施行。
(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各涉及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严格按照最新调整的权力清单要求,认真做好权力下放与承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扎实抓好“放管服”各项工作。
十、研究县教育局关于审定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请示(三教呈〔2020〕152号)
议定:原则同意《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同县教育局负责,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征求王炳银、谢义鹏同志意见建议,再送杨昌云同志审核把关后,以县人民政府党组文件报县委研究。
十一、研究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选调吴宗西等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的请示(三人普办呈〔2020〕6号)
议定:
(一)原则同意选调吴宗西等1859名同志为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两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再次与涉及单位核实名单无误后,以县人普办文件印发。
(二)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直相关部门配合,严格按照人口普查工作时限和要求,抓好“两员”选聘、宣传和人口普查等各阶段工作,确保全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顺利推进,按时高质量完成人口普查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