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招引啤酒企业和知名水企业到我县投资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26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招引啤酒企业和名水
企业到我县投资奖励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鼓励招引啤酒企业和知名水企业到我县发展,特制定招引啤酒企业和知名水企业到我县投资的奖励办法如下:
一、引进企业标准和要求
(一)引进啤酒企业及知名水企业标准
所引进的企业必须是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重点或品牌啤酒企业,在三都县境内年生产能力达15万吨以上,且建成投产。
(二)引进知名水企业标准
占全国市场份额前五名的水企业,在三都县境内年生产能力达30万吨以上,且建成投产。
二、奖励标准及兑现奖励方式
(一)对第一引资人的奖励标准
凡通过第一引资人引进啤酒企业落户三都,一次性奖励第一引资人150万元,引进全国前五名水企业的,奖励第一引资人100万元。
(二)对企业的奖励标准
除享受我县工业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享受如下政策:
1.在县城免费提供一套住房(120平方米左右)给企业总经理使用。企业经营时间超过10年的,所提供的住房产权归企业。
2.企业愿意将总部搬到我县的,我县免费提供50亩商业用地(按照净地提供)。
三、其他
(一)奖励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解决。
(二)待引进到一家啤酒企业和一家知名水企业并兑现完成奖励后,本办法不再执行。
(三)对奖励给个人的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县级留存部分实行即征即奖。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