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5〕28号)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快速健康发展的通知》(黔南府办函〔2014〕74号)等文件精神,为抢抓“互联网+”电子商务发展新机遇,培育我县经济增长新动力,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州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以政府为主导、市场为主体、整合资源、合作发展、分步实施为原则,以打造我县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目标,加快转型跨越,促进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共同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与传统产业融合,充分挖掘和释放市场活力,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整合农业、旅游、信用、邮政、供销(商务)等部门资源,重点打造具有三都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构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支撑体系,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三都产品出山、出县、出省的奋斗目标。
2016年底,建成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100个村级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店;发展3个村电子商务创富示范村;带动60家传统农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培养200名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员。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亿元,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
2017年底,建成 1个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6个镇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238个村级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店(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6个村级电子商务创富示范村;带动200家传统农业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培养600名农村电子商务推广员。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2个亿,实现网络零售交易额1亿元以上。
2020年底,实现我县电子商务交易额突破10个亿,建成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三、实施内容
(一)开展“星火培训工程”。
整合县农村工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团县委等部门的培训资源和培训资金,从2015年9月开始,面向全县开展一次农村电子商务大培训,培训对象普及到县级各部门、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村支两委负责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发展农村电子商务重要性、紧迫性、必要性的认识,积极主动抓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2016年上半年,分批次对全县个体工商户、微型企业、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农村(社区)能人等进行电子商务应用技能培训。2016年底完成全县所有行政村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工作,确保每村有一名以上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员。鼓励农村(社区)青年通过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农民增收致富,到2017年实现每个镇(街道)培养出1名以上电子商务能人的目标,为村级电子商务产业(电子商务创富示范村)快速发展储备实用型人才。
(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村工作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团县委;配合单位:县供销社〈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培育发展电子商务企业。
在农牧林渔业、旅游业、工业、商贸业、物流业、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鼓励传统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开拓市场,利用营销网络优势,通过B2B、B2C、O2O等电子商务模式开展网上信息、资源、材料、产品、服务等电子商务交易活动,重点支持和培育本县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电子商务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企业入驻贵州电商云或国内知名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鼓励县内生产制造企业利用国内B2B平台采购原材料、发布产品信息,优化供应链管理;鼓励生活服务企业通过O2O平台与线下服务相结合,积极利用新兴媒体渠道和地理定位等技术开展移动电子商务应用。支持传统零售、批发贸易企业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开展B2C业务,通过网上促销、网络零售、在线批发等方式,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销社〈商务局〉、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配合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综合利用各项企业发展扶贫政策和电子商务专项基金,以“一事一议”等方式,引进电子商务产业链关键性缺失项目,行业龙头项目等;从落地优惠和加强公共服务两方面入手,落实电子商务全民招商,加大电子信息科技、冷链配送、农特产品物流、旅游服务等第三方企业招商力度,定向引入省内外企业入驻我县电子商务集聚区;与省内外平台企业、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积极引入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相关配套企业在我县设立运营中心或独立核算机构。
(牵头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配合单位:县金融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供销社〈商务局〉)
(四)规划建设电子商务综合体。
按照电商集聚、服务集中、资源集约、功能集成的要求,2016年底,在城区建成电子商务办公面积600平方米以上,产品展厅200平方米以上的县级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到2017年底,建成初步具备电商办公、商品贸易、仓储、物流配送、融资及综合性服务等多功能多业态的三都水族自治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引进、培训交流、商贸融资、品牌打造、产品包装设计、网络宣传推广、摄影等一站式服务,吸引更多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带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壮大。
(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邮政局)
(五)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社区。
全县6个镇1街道依托闲置土地、厂房、办公用房等资源,依据县城(镇、街道)总体规划、村庄规划,采取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建设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挖掘可塑人才以及本镇(街道)特色产品,形成人才与产品的无缝对接。2016年底,每个镇(街道)有1个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并逐步推进有条件的行政村建设农村电子商务便民店,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与亲人网络视频交流、手机话费充值、火车票(汽车票/飞机票)网上订票、代买代卖等服务。到2017年底,全县建成100个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
(牵头单位:县供销社〈商务局〉、县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邮政局)
(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富工程”。
依托我县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农产品和旅游商品生产流通企业以及农旅一体、茶旅一体的美丽乡村旅游资源和民族特色文化资源,指导农民利用互联网创业,鼓励农村电子商务能人带头创富,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引领传统产业变革、转型、升级。2016年起,在全县范围内选取有条件的村寨开展“电子商务创富工程”,通过竞争入围的方式,重点扶持建设2-3个农村电子商务创富工程示范村,到2017年形成5-6个有规模、有实力、有带动力的电子商务创富工程示范村。
(牵头单位: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任单位:县农村工作局、县供销社〈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七)加快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实现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区光纤接入和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店宽带接入。到2017年,通过移动、联通、电信的共同努力,实现除极个别偏僻村之外的网络村村通。二是依托与“四通一达”、邮政等电子商务物流快递合作的基础上,结合我县路网,完善快递分拨中心——片区集中配送站——末端投递服务点三级网络,支持各镇(街道)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供地计划中合理安排仓储建设用地,鼓励利用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发展物流仓储。通过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和配送物流仓储实施建设,打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供销社〈商务局〉,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园区)
(八)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一是推行电子票据、电子合同、电子交易凭证等作为处理电子商务相关业务的凭证;二是制定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投诉管理、纠纷解决机制;三是推进电子商务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依法打击网络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四是整合工商部门企业注册信息、经营状况、投诉信息等建立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五是优化工商注册流程,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六是优化电子商务企业融资和电子商务创业者贷款集资环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供销社〈商务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各园区,县地税局、县国税局)
四、政策支撑
(一)健全扶持政策措施
1.财政扶持。县人民政府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补助、培训、融资以及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根据每年电子商务工作计划和开展情况,由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切实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创新产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各部门要努力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电子商务,激活并调动民间资本向电子商务产业流动。
3.税费政策服务和扶持。严格执行有关电子商务产业税费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消除顾虑,创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4.土地等资源要素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且以销售三都本地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确保项目落地。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
1.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入驻。对落户电子商务企业项目优先选择实体店面,对企业用房、网费实行“两免三减半” (即企业用房、网费实行前2年全免费,第3年减半)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线上、线下体验店,优先给予电子商务企业在仓储配套、办公场所等方面的扶持,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加大资金扶持。从每年财政预算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对每个镇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村级农村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店分别一次性给予2万元和1万元建设补助,对推广员连续2年给予200元/月的补贴。
3.支持中小电子商务发展壮大。2015年度在我县工商新登记的网店且网上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鼓励每个村和社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店,每年评选3-5家村级示范服务点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4.引进电子商务人才。结合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基础薄弱、缺乏专业技术人才的实际,从每年财政预算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抽出部分资金,高薪聘请1-2名高层次电子商务策划人才、3-5名中层次网店开设技术人才,给予住房、医疗、创业资助等方面的政策优待,成立三都水族自治供销社(商务局)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全县农特产品、民族文化产品、生态旅游产品等提供摄影美工、创意设计、文化包装、品牌打造、运营推广、展览、宣传、交易和管理以及网店开设、对外交流合作等综合服务,统筹策划三都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制定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研究部署重点工作,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重要问题。县供销社(商务局)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从全县抽调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人员5-6人脱产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协调推进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各职能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人员配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要素保障。
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扶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网店的发展,根据实际需求开发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对发展步子快、潜力大、势头好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优先给予融资服务和信贷支持。鼓励利用符合规划要求的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在不改变用地主体及用地性质、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利用工业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电子商务企业。积极落实人才引进、培养政策,将电子商务人才作为紧缺急需人才优先引进,按照我县相关人才政策优先予以支持。
(三)落实扶持政策。
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扶持电子商务基地、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农产品产地市场及仓储冷链基础实施、物流(快递)配套实施、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以及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等,推动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
(四)强化行业指导。
依据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情况,实时成立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组织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通过协会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为个体工商户、私人企业、大学生村官、返乡农民工、农村(社区)能人网上开店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进行产品开发、品牌打造、文化包装设计、宣传推广,产品销售、对外交流合作等,促进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新闻媒体加大电子商务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发展电子商务重要性的认识,提升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和品牌知名度;各部门要加大对电子商务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专家对政策进行宣传讲解,让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创业者深入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积极宣传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和电子商务创业者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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