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16年 >> 2016年第1期 >>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加强冬季交通安全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防控能力,春运、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领导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深入排查和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预防和遏制冬季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多发势头,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交通安全事故预防。

1.县公安交警部门要及时与县气象部门联系,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准确掌握气候变化情况,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应急预案;要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会同路政、运管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最大限度地将警力、执法装备投入到节假日、赶集日、红白喜事等重要时段及国省道、县乡道重点路段的日常巡查执法,实行定点与动态执勤检查相结合,严查酒后驾驶、超员载客、超速行驶、违规载人、“毒驾”等威胁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以及危险品运输车辆擅自改变线路、夜间违规行驶等行为,禁止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对各类违法行为从严、从快、从重进行处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零容忍。

2.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联合县公安、安监等部门立即取缔所有非法售票点、组客点,深入开展客运班线通行条件排查,对现有班线通行安全性无法保证的,坚决不允许客车通行;对所有客运车辆逐车排查,逐车登记,达不到条件的一律清退,对所有客运驾驶员资质逐个排查,逐个登记,无资质的依法解聘;对所有客运班线夜间通行情况进行再排查,不能避开夜间通行三级及以下道路的,一律调整发班时间;对违反“五严禁”的,一律停班停职学习;对不能避开凌晨2时至5时运行的非接驳运输车辆,坚决停止运行。严禁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驾驶人驾驶客运车辆,严禁涉毒、酗酒人员驾驶客运车辆。要立即督促客运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坚定不移地落实“九个一律”、“五个严禁”、“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制度。驾驶人行驶途中打手机的一律停班7天;故意屏蔽监控设备或破坏监控终端的一律停班7天;动态监控不在线的一律查扣不得运营;动态监控值守人员履职不到位的一律调离,情节严重的马上下岗;严禁客车收班后擅自营运。

3.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县安监、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要求,加快实施农村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在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段增设一批交通安全防护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夯实安全通行基础,全力防范农村公路车辆翻坠事故的发生;要加大对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的管理和施工路段、危桥险段的跟踪监管力度,及时掌握公路运行状况,遇到雾、雪等恶劣天气导致交通中断和堵塞情况,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做好疏导工作。

4.县交通运输、公路管理部门以及各镇(街道)要对道路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情况进一步摸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治理,各镇(街道)要对辖区内存在的安全隐患未能及时治理的路段增设安全警示提醒标志。

5.各镇(街道)要用好用足“农村交通管理云平台”,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建立工作台账,切实破除农村交通管理“有机制,无落实;有机构,无人员;有措施,无手段;有责任,无追究”的“四有四无”问题。要进一步落实完善“主体在镇、管理在片区、延伸到村、触角到组”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强化对二轮摩托车、农村面包车的管控力度,整合管理力量,延伸管理触角,减少盲点死角,进一步落实好“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和“一站一点一队”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站、劝导点、执法小分队的作用,确保人员、经费、制度落实到位。

6.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镇(街道)配合,建立完善应急、安监、公安、交警、路政、业主、消防、气象、医疗、民政等部门组成的辖区高速公路应急处置机构,落实好“部门联动、路警联合、警警联动”、“重要节假日和恶劣天气县(市、区)公安局增援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快速有效的疏堵机制等,积极配合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做好高速公路冬防春运安全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理措施。各镇(街道)要结合辖区实际,完善恶劣天气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处置预案,一但出现凝冻天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因恶劣天气导致的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和国省道长时间、长距离、大范围的交通拥堵。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充分做好应急物资、设备、救援人员的准备,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送事故,切实做到随时准备、遇事不乱、妥善解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强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县公安交警部门要以近期我县酒驾、醉驾致人死亡典型事故案例及《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罪等规定作出重大修改完善等内容,深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交通安全五进宣传”,利用交通广播、短信平台、LED显示屏等媒介,对危险路段、重点时段预警、提示,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安全出行,警示教育驾驶人遵章守纪,着力提升全县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大力营造良好交通安全氛围。

2.由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单位、各镇(街道)配合,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法律服务进机关、进村寨、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挂图,张贴公告、发放资料、面对面谈心、“一对一”和“一对多”动员等形式,适时发布交通秩序管控和路况信息,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交通安全知识,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到全县各个层面、各类人群,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努力实现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全覆盖。

(四)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

1.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负其责、严肃问责”要求,切实负起对本地区和本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管责任,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部署安排,做到联动协作、相互配合、整体作战。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责无旁贷”,要“各负其责、各履其职、相互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监管责任。

2.县公安交警部门要紧紧围绕《全省公安机关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十二条措施》,紧紧依托“农村道路交通监管云平台”、“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公路防控体系”等大数据科技进行网上网下巡查,开展“盯死看牢”和“兵团作战”两个专项整治,动态执勤与定点执法相结合,紧紧围绕人、车、路及重点时段,强化工作措施。

3.各镇(街道)要明确落实责任人,党政主要领导及道路交通安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深刻吸取我县“10.13”较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及时组织召开冬季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会议,根据辖区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干部和群众参与到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安排专人负责,实行个人包村、包户、包车。各镇(街道)派出所及交管站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加强路面巡逻力量,及时排除安全隐患,每日开展路查时间不得少于一小时。县公安交警、交通运管部门要深入各镇(街道)加强路检路查和上路巡查行动,各镇(街道)要整合安监站、派出所、道交站等人员力量,充分发挥“一站一点一队”作用,认真落实赶集日必查、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并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监管云平台”的信息录入。

三、工作要求

(一)建立督查通报制。

即日起,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工作,按照“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要求,采取暗查暗访、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各镇(街道)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执行“三必须一通报”(必须日常监管到位、必须严格按照督查内容逐一督促检查、必须坚持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和发现问题全县通报的原则开展工作),促进工作落实。

(二)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执行告诫与问责制度。对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造成交通安全事故,尤其是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的部门(单位),严格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并对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要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依法查处负有领导、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人员。

(三)加强信息报送反馈。

1.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工作亮点上报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每月进行一次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和考核排名,协调解决我县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出现的问题。

2.各镇(街道)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并于2016年1月8日前报县公安交警大队(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3.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从2016年1月起至2016年3月,每月22日前报送工作小结,2016年3月22日前报送工作总结,遇到重大情况随时上报。

(报送方式:通过协同办公平台报送至县公安交警大队〈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收文员;联系人:杨明俊 ,联系电话:392329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