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有关单位:
为强化机关效能建设,规范会议管理,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政策部署及时准确得到贯彻落实,经十五届县人民政府第102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要求参会
县人民政府召开的各类会议(含专题会),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前书面通知或以电话形式通知参会单位,要确保通知到位;各参会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安排有关人员参会,不得无故缺会或代会。
二、严格会议请假制度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参加会议的单位,要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或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安排有关人员参会,并在会议召开前书面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登记备案。
三、严格遵守会场纪律
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迟到、早退、随意调换位置,进入会场后,要确保通讯工具处于关闭或震动状态。会议期间不得在会场吸烟、接听电话、交头接耳、打瞌睡、随意走动、擅自离开会场,严禁做与会议无关事情,影响会议进程;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必须向会议主持人报告。
四、严格会议保密纪律
严格保守会议秘密,妥善处理会议材料,不得乱扔、乱丢,对有保密要求的事项必须确保在规定范围内通报,不得超范围随意扩散。对违反保密相关纪律的单位或者个人,县监察部门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五、严格会议通报制度
对无故缺会、代会、迟到、早退等不遵守会议纪律的单位或个人,由县督查督办局予以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累计达三次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六、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各参会单位人员要按照会议要求,及时传递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反馈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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