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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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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关键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扭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牛鼻子”,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县实际,对2016年“放管服”改革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持续简政放权,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对照省、州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对我县已公布的行政许可项目展开动态清理。承接和落实好国务院、省、州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及时调整和修改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我县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监管。对国务院、省、州要求下放到镇(街道)的权力事项,一律交由镇(街道)行使,确保镇(街道)能接得住、管得好,并加大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情况的跟踪和服务,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全面清理公共服务事项,简化优化服务流程,编制我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群众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激发创业创新活力。(县政府法制办、县编委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新修订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做好我县的投资审批改革工作。保留的投资项目审批,要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全部纳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行“一站式”网上审批,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推进投资审批提速。除涉及安全和环保事项外,投资项目强制性评估评审要依法取消。(县发改局牵头,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扎实做好职业资格改革。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不合理的要坚决取消或整合。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清单之外一律不得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严肃查处职业资格“挂证”、“助考”等行为,严格落实考培分离。县人社局牵头,县工信局、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安监局、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持续推进商事制度改革。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继续清理规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建立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快推行电子营业执照。推进“证照分离”,切实减少各种不必要的证,解决企业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问题。在 “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再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降低创业准入的制度成本。扩大“三证合一”覆盖面,推进整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实现只需填写“一张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办理工商及税务登记,年内要实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县市监局牵头,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积极开展收费清理改革。按照国务院、省、州部署,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擅自提高征收标准和扩大征收范围,坚决取缔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强制性收费,不得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费。对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年底前要完成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具有公共服务职能企业的涉企收费清理工作。制定涉企收费清单,强化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房地产交易环节收费、银行收费、公共服务收费等领域的检查,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坚决查处各种涉企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牵头,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金融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清理规范中介组织。年底前全面清理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行业协会、商会类中介服务机构要平等参与中介服务市场竞争,不得强制要求企业和个人入会、缴纳会费。严禁行政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指定或暗示中介服务机构提供设计、检测、检验、评估等服务。严禁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评估评审机构、培训机构兼职任职参股。严禁以规范性文件等形式设定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健全中介服务标准、监管制度、信用评价体系,定期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管理混乱、问题突出的评估评审、房产中介、婚介等中介组织专项整治,维护中介市场秩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条件外,在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不得自行提高资质资格要求。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牵头,县市监局、县住建局、县金融办、县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以更大力度推进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和企业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做到权力公开透明、群众明白办事。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依法依规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政府面向公众的信息服务水平。全面公布我县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制度,加快编制职业资格、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等方面清单,并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要求。加大政府信息数据开放力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外,都应向社会开放。(县政府办牵头,县政府法制办、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幅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大力减少审批环节,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一律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环节,实行清单管理,编制流程图。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设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 “一站式”审批、 “一个窗口”取件。在法定时限压缩一半的基础上,对一般性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环节再优化再归并再压缩。探索建立“预约办理”、“联席会商”等绿色通道,严禁以“系统升级”、“设备故障”、“集中学习”、“承办人请假”等理由拒绝受理,大幅提高办件比例,凡程序简单、申请材料齐备的,必须当场办结。年底前公布当场办结事项目录及条件清单。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府监管,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九)改革监管体制。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尽快完善市场监管规则,防范管理“真空”。优化监管流程和标准,引导市场主体明晓界线、守法经营,形成将官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欺诈侵权、垄断经营、价格操纵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强对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疫苗经营等领域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清单管理监管事项,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依法监管,健全监管责任制和过失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做到权责相适应、“有权不可任性”。(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牵头,县科技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改进监管方式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府办函〔2015〕137号)文件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制度,年底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要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制定随机检查工作细则。确保今年随机抽查的事项要达到本部门市场监管事项的70%以上、其他行政执法事项的50%以上。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要区分不同情况,积极探索和创新适合其特点的监管方式,既要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新经济快速成长,又要进行审慎有效监管,防范可能引发的风险,促进新经济健康发展。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一时看不准的,可先监测分析、包容发展,不能一下子管得过严过死;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对以创新之名行非法经营之实的,要坚决予以打击、加强监管。充分体现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并与信用监管、智能监管联动,运用大数据手段,探索“互联网+监管”模式,打造“数据铁笼”。加快整合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一个规则交易、一张网运行、一个专家库共享,凡是国家、省、州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要应进必进。加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强化信用信息公示,推广使用信用信息记录和信用报告。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曝光力度,加快建立“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逐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牵、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编委办、县科技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局、县政府金融办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拓宽监管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市场监管,采取聘请群众监督员、行业信息员等方式,有效督促市场主体守法经营。加强行业自律,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开展规范化建设,对会员定期进行法律知识、业务技能、职业道德教育等培训,引导企业家树立自律自强、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意识,推动企业自我管理、自我提升,共同维护行业良好秩序。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监管事项,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监管结果及时通过网站、报纸、微信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良好氛围。(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民政局牵头,县直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要在同规则、同待遇、降门槛上下功夫,做到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一律允许各类市场主体进入;凡是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凡是影响民间资本公平进入和竞争的各种障碍,一律予以清除。破除民间投资进入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养老、医药、教育等领域的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坚决取消对民间资本单独设置的附加条件和歧视性条款。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破地方保护。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防止劣币驱逐良币,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文旅局、县卫计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政府服务,提升政府行政效能

(十三)提高“双创”服务效率。因势利导,主动服务、跟踪服务,打造“双创”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开办和成长“点对点”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场地等全方位服务,砍掉束缚“双创”的繁文缛节,为扩大就业、培育新动能、壮大新经济拓展更大发展空间。建立新生市场主体统计调查、监测分析制度,密切跟踪新生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情况,促进新生市场主体增势不减、活跃度提升。(县发改局、县市监局牵头,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方向,加快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制定公共服务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制作便民服务事项卡片,让群众知道办事该找谁、去哪找。建立完善全州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拓展县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功能,年底实现各类服务事项预约、申报、办理、查询等全流程网上运行。开发更多便民服务APP软件,将政府服务搬到手机上。加强基层便民服务能力建设,健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创新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增加基本公共服务。大幅放开服务业市场,促进民办教育、医疗、养老、健身等服务业和文化体育等产业健康发展,多渠道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提高保障标准,更加关注困难群体的就业、住房、社保、教育、医疗、养老等问题,筑牢民生保障“网底”。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牵头,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卫计局、县市监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建立完善电子政务云平台,县各部门相关信息系统要逐步接入电子政务云,实现省市县乡政府行政办公“一张网”。对企业和群众办事实行“一口受理”、全程服务。抓紧制定政府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施方案,明确共享平台、标准、目录、管理、责任等要求,打破“信息孤岛”和数据壁垒,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和充分共享,建设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坚决取消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更有效率。完善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落实政策政策解读责任链、任务链,找准关键点和政策眼,促进重要政策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落实。专项解读易地扶贫搬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改增等重大政策,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县政府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高商务服务水平。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定期发布企业投资引导目录,帮助投资者了解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投资需求和产业政策,为社会资本找到更好出路。围绕实施“百企引进”工程,建好用好各类招商平台,拿出一批优质项目,让投资者比选,提供更多选择空间。优化项目推进机制,特别是项目审批代办中心要提供全程代办、无节假日代办和“一站式”服务。采取贴息、补助、创投基金等方式,对众创空间、创客联盟、创新工场等各种孵化器,在租金、场地、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提供政策、法律、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免费服务。(县发改委、县工信局、县投资促进局牵头,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地税局、县国税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推动形成更有吸引力的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围绕企业申请开办时间压缩了多少、投资项目审批提速了多少、群众办事方便了多少等,提出明确的量化指标,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以硬性指标约束倒逼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效率,激发改革动力,增强改革实效。(县政府办、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放管服”改革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牵头部门要负起牵头职责,主动担当、主动统筹、主动协调;协同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确保“放管服”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收集机制,深入分析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总结新成效、好做法,及时关注群众意见和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报送相关信息,原则上每月至少报送2条重要动态类信息和1条专题综合类信息。

  (十九)强化责任落实。承担改革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细化具体推进措施,列出进度表,建立工作台帐,按照职责分工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推动改革举措落地。鼓励各单位大胆改革,积极探索,持续推进改革创新。

(二十)注重督导检查。在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总协调下,各专题组、功能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年度工作台账,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动态监控、限时完成。督查组要对县级各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和重点督办,对工作进度滞后的加强督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严肃问责。年终将督查整改情况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专家组要对我县推进职能转变各项工作开展第三方测评。综合组要加强跟踪、督促和协调,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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