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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吴茂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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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吴茂华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常务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潘建周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审计局常务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杨秀举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安军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潘朝喜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局长;

吴跃菊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张仁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商务局)主任(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江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信访局局长、兼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占职数),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茶叶产业化发展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潘洪喜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

韦正忠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谢朝栋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胡雪莉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

陈仙祥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高铁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普安山地生态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韦学俊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务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

蒙新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王泽波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潘仕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潘洪康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茶叶产业化发展办公室主任职务;

唐显琦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

梁传江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保留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局长职务;

石本招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柳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宗但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高铁新城区管委会副主任、普安山地生态葡萄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军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

潘洪福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

韦元调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分管常务工作,正科长级),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董丽红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立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县中和果蔬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周凤乾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县中和果蔬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飞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若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柳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铸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王泽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

覃汉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吴国卫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潘定波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良安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兼任县群众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

杨宗仁同志任贵州水族文化博物馆(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陈列馆)馆长、兼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不占职数);

潘兴殿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胡家平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蒙泽斌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韦恒钊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丽娟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截止至201611月),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蒋佐成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莫光斌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

莫春开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副局长;

潘志业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凤清亮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元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韦月彩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水族研究所(县民族研究所)所长职务;

王会东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职务;

覃曙光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刚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成宇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覃新华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现代服务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局长职务;

侯维兵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相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光平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四监察分局局长,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罗太燕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

韦志岳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

杨胜金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三监察分局局长;

韦景象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周晚霞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廷志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韦学坤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张桂强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冷水沟水库管理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覃家苗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杨晓慧同志正式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158月起计算)。

李策吾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德丽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龙代波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承佳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忠能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韦世方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水族研究所(县民族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陆艳玲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韦红云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于建新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就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洁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忠福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特种设备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陆义伟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兴立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潘秀郎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德恒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周覃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潘池超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承辉同志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文化旅游产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军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族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潘国熙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政武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信访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国勤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商务局)主任(局长)职务;

韦银运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潘中西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局长、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金雄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

  波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监察局第二监察分局局长职务,保留正科长级;

唐显红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职务;

韦崇勇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旭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崇伟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全民国防教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张春贵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韦光祖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张玉蕊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蒙泽荣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韦智堂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群众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覃明媛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耀翠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档案史志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玉友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国宁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熊江昆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莫华建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韦祝平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李明伟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住房保障局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刘志辉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韦小莉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王全清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特种设备稽查局局长职务;

潘文山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熊江东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白奇坤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周忠光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综合协调局局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韦永铁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韦瑞鹏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交梨工业园区(含塘州、周覃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吴光平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胡德祥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江锡军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王开琼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新春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章祥东同志不再担任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杨国礼同志三都水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县都柳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6年8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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