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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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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整体效能,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减轻自然灾害委员会(以下简称减灾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杨忠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策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定波(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陆仁标(县民政局局长)

贾存会(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潘国熙(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秀标(县红十字会会长)

袁云贵(县气象局局长)

杨春晖(县发展和改革局常务副局长)

焦志宏(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潘洪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杨再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常务副局长)

韦春光(县公安局副局长)

潘洪康(县农村工作局副局长)

  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莫秋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廷志(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泽能(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罗东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军(县文化和旅游局常务副局长)

韦智堂(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黄春菊(县统计局副局长)

雷登江(县林业局副局长)

杨燕红(县民政局副局长)

李成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覃必爽(县商务局副局长)

潘志康(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陈锡丹(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张桂强(县水务局冷水沟水库管理所所长)

徐衍华(县武警中队中队长)

黄上修(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明平(县供电局副局长)

  浩(县财产保险三都公司经理)

  政(县人寿保险三都公司经理)

  剑(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传洪波(县电信公司经理)

     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县减灾委的具体工作,陆仁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减灾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由成员单位向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审定后,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主要职责

    (一)县减灾委员会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防灾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研究制定我县防灾减灾规划,推进防灾减灾工作交流与合作;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二)县减灾委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全县自然灾害救助综合协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听取灾情和救灾工作汇报,收集、汇总、评估、报告灾害信息、灾区需求和救灾工作情况,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召开会商会议,分析、评估灾区形势,提出救助对策;协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查灾,协助、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及时向州减灾委报告本县重大、特别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情况,及时传达州减灾委工作指令并督促落实;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救灾应急工作事项。

   (三)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统筹组织协调全县救灾工作、灾情会商、调查评估工作和其他重要工作事宜;承担启动Ⅰ、Ⅱ级自然灾害应急响应时县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适时报道自然灾害救助信息,正确引导舆论,进行客观正面报道。

县红十字会:依法开展救灾工作和社会募捐,通过县红十字会,向外界发出救助呼吁;根据捐赠者意愿,接受、管理、分发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红十字会医疗队参与灾区伤员救治工作。

县民政局:统筹协调全县救灾工作;负责灾民生活救助、因灾倒房恢复重建、社会捐赠等工作;做好灾情上报、核查、评估工作;组织转移安置灾民;负责申请、管理、分配救灾资金和物资;承担县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协调安排重大救灾基建项目,帮助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争取国家以工代赈资金。并加强对价格监督管理,保持市场价格稳定。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灾区通信和煤、电保障的综合协调。

县教育局:负责组织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帮助灾区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校舍恢复重建工作。

县公安局:指导、协助维护灾区治安秩序,加强安全防范,保卫重点目标,打击违法犯罪;做好交通疏导和协助组织紧急疏散转移解救群众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救灾资金安排、拨付和监督检查管理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协助抢险救灾,履行地质灾害监督管理、组织对地质灾害事故调查及成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及措施。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灾民住房和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质量监管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各类救灾应急物资、设施、抢险救援人员及受灾群众的运输协调工作,协调公路管理段组织修复中断的国、省道,协调镇(街道)修复中断的通村、组公路;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监督安全管理,统一调度和指挥通航水域水上交通遇险救助。

县水务局:掌握、发布汛情、旱情,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抢险工作;对有管辖权的河流、水库实时调度;负责组织指导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会同民政部门开展洪灾、旱灾灾情核查、评估工作。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和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对灾害危险地段的化工厂、化学物品的仓库进行设防及应急安全措施检查、排险。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组织协调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批准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指导和监管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监管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监督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工作。

县农村工作局:负责农作物病虫草鼠害测报和防治工作,对农业相关损失情况进行调查、评估,帮助、指导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和灾后自救;会同民政部门核查、评估农业损失情况;负责养殖人员的安全转移、救援和动物疫病防治工作。

县林业局: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火灾的检测和防范工作;负责协调紧急救灾所需林木的采伐供应工作,并在灾后依法办理林木采伐相关手续。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抢救伤病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监测,做好重大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警;实施疾病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理措施,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扩散和蔓延;组织心理卫生专家赴灾区开展心理危机干预。

县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和安排重大抗灾救灾和自然灾害救助科研项目;负责地震监测和震情分析会商,对地震监测信息进行检测、分析、处理并进行综合研判。

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灾区的环境监测。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助制定灾后广播、电视系统重建规划,帮助、指导灾区广播、电视系统设施的恢复工作。

县统计局:协助分析统计灾情相关数据。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灾区物资供应的市场管理。

县商务局:负责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等物资的组织协调,保障灾区生活供应。

县人民武装部:根据县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组织协调军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抢险救灾。主要担负解救、转移或疏散受困人员,抢救、运送重要物资(重点是救灾物资)等任务。必要时,协助地方政府进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武警、消防部队实施救灾,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区群众。

县供电局:负责灾区现场应急救援急救行动的通电保障和灾区通电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气象灾害的实时监测、预警和预报,做好防灾减灾救灾气象保障服务。

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负责灾区现场应急救援行动的通讯保障和灾区通信的恢复重建工作。

县财产保险三都公司、县人寿保险三都公司:负责参加保险的住房、人员、财产等因灾损毁的查勘理赔工作。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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