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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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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8



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平台向乡村延伸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省、州有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我县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探索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方式,扎实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动部门间政务服务相互衔接,上下协同联动,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6年开展了政务服务向乡村延伸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201712月底前全面铺开完成乡村两级服务中心(点)的标准化建设;完成乡村政务服务网上远程申办建设;开通贵州省网上审批系统,实现政务服务网络体系全覆盖。

二、工作要求

(一)大厅建设。各镇(街道)要整合镇(街道)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资源,尽快完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的标准化建设,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社区服务中心大厅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村级便民服务点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确保有场所、有人员、有经费。

(二)网络开通。各镇(街道)、社区、村(居)服务中心(点)开通互联网及贵州省网上审批系统。

(三)事项进驻。各镇(街道)要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确立为民服务范围、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把面对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的项目纳入“中心”办理。办理事项类包括户政管理、婚姻登记、劳务证、出生证明、婚育证明、林业、劳动保障、农机、畜牧兽医、村镇规划建设、文化广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五保户供养、农村低保、工商登记、土地管理、涉农资金发放等;咨询类事项包括农业科技咨询、劳务市场信息咨询、法律咨询、农民负担监督咨询等。

(四)事项清理。加快清理本级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对每个事项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型、依据等)、办理指南信息(包括办理时限、办理条件、所需材料、收费情况等)、运行信息(包括办理流程、裁量标准等)进行标准化梳理,编制成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

(五)事项录入。按照清理的统一规范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信息,录入到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平台,村(社区)在所属镇(街道)网上服务站中设置栏目,不单独建设服务站点,各镇(街道)根据实施情况适时增设其他政务公开内容。

(六)管理事项。建立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四类事项的动态管理机制,做好事项动态管理;全面梳理直接面向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并实时更新、动态调整。

(七)远程申报审批。将农村低保办理、农机补贴、新农合医保、老年证办理、计生证明、林木采伐与运输、高龄补贴等与村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纳入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中心(点)的远程申报审批范围。

三、实施步骤

(一)大厅建设阶段(20179月底前完成)。各镇(街道)、社区、村(居)完成大厅建设并开通网络。

(二)事项清理阶段(20175月底完成)。各镇(街道)加快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和梳理,以《省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为范本,形成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县级部门下放的事项要全程进驻服务中心(点)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服务模式。对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制定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目录、分类目录,实行精准动态管理,确保下放的事项接得住、管得好。镇(街道)各承接站、所、科、室要科学设计行政审批流程,编制承接事项办事指南,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布并根据需要适时进行更新。

(三)网站开通录入阶段(20175月底前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为各镇(街道)统一开通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服务站系统,指导各镇(街道)按统一规范的办事指南和办事流程将事项信息数据录入网上服务站系统,在网上服务站系统全面公开镇(街道)、社区、村(居)政务服务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网上审批试运行阶段(20177月底前完成)。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镇(街道)网络系统管理员进行事项信息数据管理维护和网上办事进行业务培训,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在进行业务培训后在网上办事试运行,20177月底前政务大厅各窗口全面实行网上办事。因其他原因不能录入网上服务站(点)的事项也要纳入大厅窗口办理,确保政府服务群众零距离。

(五)村级全面铺开运行阶段(2017年底前完成)。全面铺开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并正常运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向基层延伸,各镇(街道)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该项工作,明确一名网络系统管理员负责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并切实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二)建立考核制度。各镇(街道)要将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要建立健全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服务中心(点)职责,定期组织考评。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要做好日常对工作人员的出勤、遵章守纪、规范服务、业务办理、服务对象测评等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量化测评考评。

(三)健全规章制度。为强化监督管理,规范服务行为,各镇(街道)要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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