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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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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为加大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力度,进一步维护我县烟草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杨忠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朱艳丽(县烟草专卖局局长)

  :吴升群(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杨勇毅(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宝康(县公安局副局长)

罗东林(县交通运输局常务副局长)

姚秀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键(县邮政局副局长)

肖连福(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黎荣胜(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烟草专卖局,朱艳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黎荣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具体负责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职务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接替人员自然递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不再行文。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按照省、州、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决策部署,承担全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指挥和统筹协调;审议全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目标任务,督促检查全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交流、总结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统筹协调跨区域涉烟违法犯罪的打击,协调相关地区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对我县涉烟违法犯罪工作进行研究、总结、部署;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州、县及领导小组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全县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需由领导小组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协调解决打击涉烟违法犯罪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编报工作动态、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完成县人民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相关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落实责任分工,完善监管措施,加强整体联动,强化执法协作,适时组织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涉烟违法犯罪行为。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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