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联合治理超限运输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联合治理超限运输专项行动方案
为做好我县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60周年县庆活动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贵州省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黔南州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县政府主导、部门协调联合、责任倒查保障”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确保治超工作常态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工作目标
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运输专项治理工作,规范货车装载和运输行为,杜绝货车非法改装,严格执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2号令)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消除我县境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有效遏制农村公路超限超载,将全县公路货车超限超载率控制在2%以下,初步建立起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8月10日至2017年8月20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召开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治超工作会议,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划分工作职责,抽调骨干人员组建联合治超组,开展联合治超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模、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1.县交通运输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县交警大队、三都公路管理段、三合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单位各抽调4名骨干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治超组,在国道G321县龙王庙超限检测站设置固定检测点,在省道S206县水龙坡坡顶、国道G321线苗龙、县道X901大河设置流动检测点,对过往货车进行24小时检测。
2.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县城进出口进行流动执法,发现有疑似超限运输货车进出城,立即拦截并引导致龙王庙超限检测站进行检测。县公安、市监等相关部门要对三都县境内车辆维修市场进行规范整顿,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改装、拼装业务的企业和无证无照的非法改装、拼装窝点,坚决给予处罚和取缔;对虽经批准,但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实施改装、拼装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停业整顿、从严从重处罚。
3.各镇(街道)、县国土资源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交警大队联合执法,加强对三都县境内砂石料场所进行监督检测,加强源头治理、杜绝货车超装。
4.货车上路行驶,车货总质量必须符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的要求,必须对货箱进行覆盖。
5.对检测出超限超重运输的车辆,县交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里的管理规定》进行处罚。处罚完成后,路政部门监督超限运输车辆到指定场所进行卸货。县交警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相应处罚。
6.完善路警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县公安交警、路政、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非法改装、拼装营运车辆,要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
7.各镇(街道)公安派出所积极配合县农村公路管理局、三都公路管理段路政执法人员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公路设施、非法侵占路产路权行为。
8.实行信息通报和责任追究制。要将查获的违规装载源头单位信息通报给国土、安监等主管部门,由相关部门依照职权和有关规定对货运源头单位违规装载,指使、强令、纵容或允许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厂(站、矿)上路行驶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源头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对交警、路政等部门通报的非法改装及超限超载违法信息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非法改装车辆进行倒查,属县内维修企业非法改装的,要追究维修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9.推进信息共享。实现治超管理信息系统与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实行路政、运政、交警违法车辆信息抄告制度,及时交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的有关信息,实现路面执法与源头监管的有效衔接。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0日)。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货运源头管控、运政路政执法、道路运输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长效机制,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工作由集中治理转为常态化治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黔南州治超工作的要求,为加强对县治超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联合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忠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李策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国清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潘政武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宝康 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县国土资源局、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各镇(街道)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潘国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黎安国、肖连福、韦元战等三位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治超工作的日常事务。
(二)强化检查考核。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17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任务责任书》,对履行治超工作职责情况实行目标考核管理。对工作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治超工作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并依纪从严追责追究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处理。县人民政府督查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督管理监管,确保职责履行到位。
(三)强化人员保障。各相关单位要积极选派人员、落实经费保障,用于货车超超载治理工作,充实调整执法力量,保证一线执法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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