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为强化和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安全通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现将审核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潘国清(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副组长:韦元战(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
成 员:韦族校(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督办局副局长)
杨春晖(县发展和改革局常务副局长)
焦志宏(县财政局副局长)
潘忠凡(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徐 鹏(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肖连福(县交警大队负责人)
侯维兵(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韦荣都(九阡镇人民政府镇长)
潘志峰(周覃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石国利(中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艾灿富(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岑文端(普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义盛(都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审核小组工作职责:依据《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1),负责对全县农村旅客运输班线道路安全通行条件进行联合审核评估工作,联合审核评估工作须于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县道路运输管理局,韦元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相关日常工作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在工作开展过程中若有人员变动,由单位新进的人员承担相应工作。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道路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实施细则
2.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客运班线路况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表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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