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保护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12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保护重点污染源治理
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州省环境保护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黔南州环境保护重点污染源治理工程实施方案》和省、州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境内都柳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切实解决锑污染问题,使流域水质得到明显改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贵州工作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重点推进都柳江流域锑污染治理,力争到2017年底,境内都柳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二、治理对象
都柳江三都锑污染治理。
三、治理措施及责任分解
实施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小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防治工程,开展三都水族自治县都江镇小脑矿区锑矿废渣综合整治,修建挡墙、清运含锑废渣、覆土绿化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环境保护局
责任人:龙正雄
监管单位:县人民政府
督办单位:县督查督办局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7年3月31日前,县环境保护局和都江镇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污染源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年度治理目标、月进度要求和具体措施,实行“挂图作战”。
(二)组织实施。2017年4月1日—11月10日,县环境保护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取得实效。县环境保护局、县督查督办局等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定期开展督导检查。
(三)检查验收。2017年11月10日—11月20日,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县级初步验收,做好迎接州环境保护局开展州级现场核查验收。2017年12月1日—12月31日,县环境保护局按照“治理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向州环境保护局提请省环境保护厅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重金属污染源治理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抓紧污染源治理,切实推进流域环境质量改善。要建立动态调度机制,对涉及的企业和项目实行台账化管理,做到“一工程一台账”、“一企业一台账”,切实组织抓好辖区内污染源治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要督促企业制定污染源治理实施方案,承担治理任务,减少污染存量,同时要控制新增污染排放量。
(二)精心组织,相互配合。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组织专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治污任务不折不扣完成。环境保护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跟踪督促机制,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以旬保月、以月保季。各有关部门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重大问题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三)强化监管,按月督办。县督查督办局、县环境保护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将本方案涉及任务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加大督促力度,按月督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四)注重宣传,严肃追责。要对污染源治理情况进行宣传报道,特别是要对治理成效显著的企业及时予以宣传报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治理阶段性成果,要在县内媒体、网站上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对治理工作不配合、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查处,高限处罚;对工作推动不力的政府相关责任人,要按照规定追责处理,并实行区域限批。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清单表
附件
三都水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十大污染源治理清单表 | |||||||||||||||||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治理 要素 |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重大影响 |
工作目标 |
工作措施 |
2017年工作计划 |
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
督办单位 | |||||||||
第一季度 |
4月 |
5月 |
第二季度 |
7月 |
8月 |
第三季度 |
10月 |
11月 |
第四季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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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都柳江黔南段锑污染源来自独山、三都两县境内的锑矿开采及废弃矿山、矿渣,随着雨水和矿井水进入河流,导致水体中锑含量超标,对水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
都柳江流域水环境持续改善 |
2.完成三都县都江镇小脑锑矿废渣污染综合防治工程; |
完成方案编制审查 |
完成招投标,征地拆迁工作 |
完成总工程量20% |
完成总工程量40% |
完成总工程量60% |
完成总工程量70% |
完成总工程量80% |
完成总工程量90% |
完成项目建设及州级查验 |
向省环境保护厅申请检查验收。 |
县环境保护局(龙正雄)、都江镇(李廷富) |
县督查督办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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