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完善林改后续工作和做好“五个三”林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完善林改后续工作
和做好“五个三”林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易地扶贫搬迁“三地”工作要求,为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解决全县林改工作遗留问题,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改革和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
攻坚重大战略决策,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县当前林改工作实际,为促进精准脱贫“五个一批”中“生态建设脱贫一批”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科学安排。强化规划对“三地”资源的整合
引领作用。坚持与产业发展相结合,实现产业发展和扶贫搬迁互融互促、协调推进。
2.突出重点,统筹实施。把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作为重点,鼓励动员其他贫困户、非贫困户,努力做到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实施。
3.绿色发展,改善生态。将易地扶贫搬迁腾退出的耕地、
宅基地还林,强化生态修复。加大迁出区和安置区生态建设与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4.坚持搬迁户优先,稳步推进,全面铺开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完善全县林权制度改革后续工作,力争实现全面合理合法颁
发林权证。
二、实施对象
界线清楚、无纠纷、无争议,面积大于1亩以上的林地。
三、工作方式
(一)集中处理
整村或整组搬迁的,采取整村或整组联合申请的方式,工作
人员一次性入村开展工作。各户主到场踏界,统一勾绘,统一签
字,统一公示,统一发证。
(二)分散处理
对零星搬迁户和未搬迁户或插花地块,工作人员则逐户开展工作。
四、内容与标准
(一)确权颁证
经勘界勾图,签字确认,公示无异议后,收集完整档案材料,
按程序颁发林权证。
(二)后续帮扶
通过土地流转给公司或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模式,发展特色
产业助推脱贫。每个集中迁出点应重点突出一个或以上脱贫项目
类型,所需资金按项目审批程序据实测算,统筹安排。
五、配套政策
与“产业发展脱贫一批”政策相结合,制定和完善具有可操
作性的支持政策,在项目、资金上给予倾斜支持,引导和扶持搬
迁群众通过发展特色产业、资产收益等方式脱贫致富。
(一)加大农业产业化建设力度,积极发展包括农、林、牧、副、渔等产业等特色种养殖业、特色经济林或林下经济,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运行机制,使贫困户在产业链上增收。
(二)通过土地(林地)流转、股份分红等,盘活农村资源,
拓宽脱贫增收渠道。在不改变扶贫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探索
在县城、集镇、中心村、产业园区、生态旅游区集中建设商业门
店摊点或部分标准化厂房进行集中出租和扶贫专项资金重点支持
农业龙头企业,实行租金及折股分红收入量化分配到户机制。
(三)搬迁后,建档立卡贫困户原承包的土地、林地等相关
生产资料的承包权、使用权、收益权、继承权等继续享有。鼓励、
支持承包人“依法、自愿、有偿”流转或用于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7年12月—2018年1月)
1.成立县级工作组。从县司法局、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农村工作局各抽调1人,县不动产登记局抽调2人,县林业局抽调3人组成县级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各镇(街道)分别成立由镇长(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副镇长(办事处副主任)任副组长、林业站、司法所、国土所、农业服务中心、包村干部、村第一书记为成员的工作组。
2.编制具体实施方案制度。包括制定易地扶贫搬迁林地确权工作实施方案、绩效考核制度,规定实施和考核内容,明确具体方式做法。
3.明确实施主体职责。明确各镇负责勘界确权、初审、收集材料上报等基础工作,县级工作组负责审核工作,县不动产登记局负责不动产登记证颁发工作。
(二)第二阶段(2018年2月)
完善前期工作。按照分期分批、统筹推进的原则,做好全县
易地扶贫搬迁林地确权前期摸底工作,确保林地确权工作有序开
展。
(三)第三阶段(2018年3月—2018年9月)
实施阶段。根据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工作进度,
同步开展林地核实、勘界、登记、发证工作。
(四)第四阶段(2018年10月—2018年12月)
检查考核并验收。建立督促检查,进行绩效考核,组织开展
监督检查考核,彻底完成林地确权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林业局局长、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任副组长,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六镇一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局长兼办公主任,林业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全程负责协调统筹和指导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按照“县政府负总责、办公室统筹”的管理体制,整合资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共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林改后续和林地确权工作。
(三)工作经费保障
由县财政解决25万元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严肃工作纪律
1.相关抽调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服从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严格遵守精准扶贫相关工作纪律。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切实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严防出现申请不落实、落实不彻底、工作滞后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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