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已进入森林火灾高风险期,全县连续发生多起森林火灾事故,暴露出我县森林防火工作在组织领导、责任压实、宣传发动、火源管控、应急扑救、信息反馈、责任追查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有效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贵州省森林防火条例》《黔南州森林防火期禁火令》《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森林防火期严禁野外用火的通告》(以下简称“两条例一令一通告”)等精神和全州森林防火工作视频紧急会议精神,有效遏制火灾多发严峻形势,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快速完善各项制度,明确职能职责,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分解落实,下属部门协作推进,信息反应灵敏,组织领导运转高效,确保责任落细落小落实。
二、抓好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要求,对照目标管理责任状,着力抓好森林防火“村为主”工作,使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镇、街道)、细化到具体社区(村)、明确到具体责任人,进一步完善镇、村、组三级联防制度,做到“镇有检查组、村有巡查队、组有护林员”,严防死守,遏制森林火情发生。
三、抓实宣传发动。加强学习和宣传“两条例一令一通告”,利用赶集天、脱贫攻坚入户大走访、召开镇村干部会议、群众会议、学校集中学习会等机会,大力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寨、进农户”宣传活动,结合手机短信、宣传资料、典型案例讲解、流动宣传车等多种方式,围绕生产用火、生活用火、智障人员弄火、中小学生玩火等重点,发动全面宣传攻势,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各林区入口、村寨设置告示牌公开灾情报警电话,方便村民群众及时报告火情。
四、加强火源管控。围绕“两条例一令一通告”明确的禁止范围,着重做好生产用火、生活用火、智障人员弄火、中小学生玩火四大重点的火源管控。对生产性用火,要严格执行审批备案制度;对生活用火尤其是祭祀用火,要充分发挥“村为主”的防控机制,用“村规民约”加以管控,营造鲜花祭祀、文明祭祀的良好社会氛围;对智障人员弄火,必须落实监护人的责任;对中小学生玩火,必须落实学校、教师的教育职责和监护人的监管责任,确保不发生野外玩火。
五、提升应急扑救。要根据县级应急预案,快速完善本级本部门应急处置办法,熟知各部门职责分工、处置流程,防止灾情发生后手足无措、犹豫不决。要加强专业、义务、护林员等三支扑火队伍的建设,形成一批服从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应急扑火队伍。要全面检查扑火设备、安全设备、照明设备等配套应急扑火物资储备情况,查缺补漏,保障到位,确保突发森林火情时能高效运行。
六、严格应急值守。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禁离岗、脱岗、漏岗、怠岗等现象发生。要建立电话、微信、QQ等多方式的应急信息联络方式,确保应急信息逐级反馈、反应迅速、落实有效。
七、严肃查处问责。本通知下发后,各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抓好落实通知精神和《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的专题会议纪要》(三府专议〔2018〕14号)议定事项,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整改力度,务求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各镇(街道)和相关重点单位进行全面督查,对森林防火工作履职漂浮,落实尽责不到位,整改后仍出现火灾事故,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交由县督察考评局、县纪检监察机关问责;涉及违法渎职行为者,将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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