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根据《黔南州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方案》(黔南商粮联〔2018〕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安全、顺利加快推进我县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加快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严 军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仁勇 县供销社主任(商务局局长)
梁传江 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韦恒钊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春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石 静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县应急办副主任
黎天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 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龙圣能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杨秀婷 县商务局副局长
兰 鲲 县环境保护局污染物总量控制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专班)在县商务局,张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秀婷同志和兰鲲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专班负责人),统筹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过程中各项工作;定期听取工作专班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防渗改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完成全县防渗改造工作目标。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商务局负责行业监督管理,督促加快推进防渗改造工作。对于未落实地下油罐防渗措施的新增加油站,报州商务和粮食局不予办理验收发证。对于拒不实施防渗改造或未能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报州商务局和粮食局,由州商务和粮食局报省商务厅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其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2.县环保局牵头,会同县商务局开展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经营单位严格遵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将防渗改造工程中产生的含油废渣、油砂、浮油等危险废物交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3.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综合监管职责,强化加油站改造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加油站认真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坚决杜绝边施工边经营行为。对于拒不实施防渗改造或未能按照时限要求完成防渗改造的加油站,县安全监管局要依照法定程序报州安全监管局暂扣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改造过程中,若设备设施及工艺发生重大改变的,须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
4.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对涉及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和配合。
(三)工作专班职责
工作专班加强辖区内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过程中发生矛盾的处置和协调,确保安全和社会稳定,顺利推进防渗改造工作。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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