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稳妥做好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做好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实的内容
以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业主单位上报的《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册》《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汇总表》所填报的数据为核查内容,复核统计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日。
二、程序和方法
(一)班组填报工资发放清册。各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施工单位、班组、农民工等各方人员认真排查核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以班组为单位由班组长负责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行登记造册,上报施工单位核实。
(二)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联合核实。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对班组上报的花名册逐一逐项核实每一名农民工信息是否真实,拖欠的金额是否准确,确保不漏人、不少发、不多发、不错发。核实结束后,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签署核实意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人社部门核实。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花名册按照10%的人员比例进行抽查,对抽查数据准确率达100%的,送贵州银行三都分行制卡发放,对数据上报不准确,准确率低于100%的,退回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重新核实。
(四)贵州银行核实发放。贵州银行对经核实通过的发放清册再次进行核实,对已按本通知要求的程序完成核实的,按照代发工资的要求直接将工资发放到农民工工资卡上。
三、需要上报的材料
《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册》《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汇总表》及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
四、工作要求
(一)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必须认真组织施工单位、班组、民工进行如实填报,不得任由施工单位、班组和民工自行填报,更不允许借统计欠薪之名讨要工程款、材料款行为发生,切实做到严格核实、层层把关。对每一名上报欠薪的农民工信息,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及班组要进行全面核实把关,未经班组、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单位核实把关的信息不得上报,以确保统计信息准确无误。
(二)上报《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册》所涉及的农民工须有农民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贵州银行统一办理银行卡。
(三)各镇(街道)、业主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对上报的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凡经人社部门核查,三次以上出现信息不准确、信息错误率高的,导致农民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施工单位没有严格按照要求对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进行核实,导致出现错发、多发、少发、冒领等情况的或发放后另有农民工投诉欠薪的,由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发放清册.xls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工程建设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汇总表.xls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联系人:金毕刚,联系电话:0854-392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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