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狠抓“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运用互联网思维,依靠信息化支撑,积极探索审批提速、服务增效的新路子,充分发挥政务服务作用,形成“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助推我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
方案。
一、进驻范围
(一)进驻部门
2018年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为41个,其中,常驻窗口进驻部门32个(县直部门22个,垂管部门3个,企业部门6个,群团部门1个),综合窗口进驻部门9个(县直部门8个,垂管部门1个)。(详见附件)
(二)进驻事项
1.进驻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9+X”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其他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
2.进驻实体政务大厅事项:“4+X”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其他权力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必须纳入实体政务大厅,实现“一站式”办理审批。
因涉密等特殊情况暂不能进驻的部门或事项,必须经县人民政府书面同意备案。
二、窗口设置
(一)常驻窗口
设置常驻窗口的部门,由部门直接派驻人员进驻政务大厅,受理承办本部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二)综合窗口
1.设置部门综合窗口。针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单一,且业务量小的部门设置为部门综合窗口。部门综合窗口由政务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在前台综合接件,综合服务窗口进驻部门采取后台分类审批,在综合窗口部门业务高峰期,各部门要安排工作人员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确保业务有序开展。同时,专职人员承接政务热线服务工作。
2.设置脱贫攻坚综合服务窗口。由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协调县扶贫开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安排工作人员进驻脱贫攻坚综合服务窗口。承接脱贫攻坚中相应的政务服务工作。
三、窗口人员选定
(一)窗口工作人员(包括首席代表、前台和后台工作人员)原则上是具备公务员身份或法律、法规授权行使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按照《贵州省实体政务大厅建设与服务标准》要求,各进驻部门窗口工作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中层以上干部和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50岁。
(三)窗口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责任心强,作风好,爱岗敬业,组织纪律好,服务意识强,熟悉业务、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清晰、懂计算机操作的在编业务人员(骨干),派驻部门要确保窗口工作人员能办事、办成事。
(四)窗口工作人员要掌握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进驻事项办理流程,具备从事窗口工作所需的业务技能及相应的职业技术要求。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三集中、三到位”,确保进驻中心到位。
认真梳理“六张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务清单、企业投资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在政务服务网上进行公开,同时,清理整治“两张皮”现象(各部门进驻不彻底、授权不充分、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推诿扯皮、把窗口当做收发室等),切实解决老百姓办事门难找、满城跑、多头跑、办不了等问题。
(二)强化“五减五加”,着力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五减”(减事项、减层级、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实现最快办结的目标,切实解决办事难问题。二是推进“五加”服务(加预约服务、加上门服务、加代办服务、加陪同服务、加延时服务),优化服务模式,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老百姓的满意度。
(三)优化政务服务套餐,大力推行并联审批。
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共同审批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材料、审批部门、审批人员、审批时间等内容制定“服务套餐”。实行清单化管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接件、多部门并联审批、一窗口出件,让群众和企业办事需求得到快捷办理到位。
(四)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服务“最后一公里”。
依托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探索智慧审批。加强“一网通”运用,创新服务理念,将实体大厅审批模式转向网络平台审批模式,将固定窗口向无限窗口发展。充分利用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系统的“预审功能”倡导先通过网上预审后审批,减少群众跑路,实现“简化办、网上办、就近办”和“在线咨询、网上办理、快递送达”的“零跑腿”目标。
五、运行模式
按照“一门管理,统筹协调,内部运作,限时办结”的方式,实行“三六”运作模式(“六公开办事”“六件管理”“六制办理”)。
(一)六公开办事。按省统一模板,实现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六公开”,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权责清单9+X和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编制办事指南进入贵州省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开,形成事项目录。补录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裁决办事指南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六件管理。对即办件、上报件、承诺件、联办件、补办件、退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
1.即办件:由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办理。
2.承诺件:由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接收材料当场制作相关文书,并书面承诺办理时限。
3.联办件:由责任牵头单位窗口收件,承诺办结时间,限时办结。
4.上报件:责任窗口一定要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并上报办结并反馈办事对象。
5.补办件:由于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无法办件,承办窗口出具《材料补正通知书》,书面告知办事对象需要补正的材料。
6.退回件:由于服务对象申报资料不符合规定或无法办理的事项,承办窗口应明确告知退回原因。
(三)六制办理
1.直接办理制:凡程序简便,可当场或当天办结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即收即办,当场办结。
2.承诺办理制:需要审核、论证、召开听证会、公告或现场勘察的申请项目,由责任单位组织审核、论证或组织勘察,在承诺日内办结。
3.并联审批办理制:由两个及以上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共同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可采用并联审批。并联审批事项实行牵头部门负责制。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代办中心或牵头单位根据行政许可流程在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之间转送。并组织联办单位参加,采取联办单位联席会、现场共同踏勘、批件会签、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进行共同审查。
4.上报办理制:由主受理窗口负责申报,在规定时限内积极与上级部门联系,及时办结。
5.明确答复制: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6.统一收费制:凡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统一收费。
六、进驻时间
2018年6月10日前各部门要确保进驻窗口工作人员及进驻窗口事项到位,同时书面委托授权、进驻人员信息名单、考勤打卡录入到位。
七、工作要求
(一)窗口工作人员原则上定岗稳定1年以上不变,人事、工资关系不转,福利待遇在原单位享受不变,业务工作接受原单位指导,日常工作和考核工作接受县政务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
(二)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由县政务服务中心全权负责,人员的评优等次按照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0%的比例推优并确定等次。县政务服务中心每月对进驻部门及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量化考评,量化考评情况作为进驻部门目标考核、干部提拔任用、个人年终考核等次评比的重要依据。
(三)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纪行为,县政务服务中心予以退回,派驻部门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进驻窗口部门不得随意调换和长期抽调窗口工作人员;窗口工作人员请假要严格按照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考勤管理制度执行;确因工作需要需增减窗口工作人员的,由窗口部门申请,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由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回函方可调整,临时顶岗换人的要报县政务服务中心同意方能调换。
(四)为确保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部门(含垂管部门)的人头办公经费和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经费由本级财政统一核算划拨,企业进驻办公经费由企业直接划拨政务中心。
(五)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着装经费由窗口部门全部承担;按照“朝九晚五”上班制,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及中心管理人员中午就餐经费为每人每餐15元,实行“三个一”的办法解决,由县财政解决三分之一,派驻单位解决三分之一,个人解决三分之一;伙食经费部门承担部分和个人承担部分于入驻时一次性交清全年。
(六)坚持三集三到位“应进必进”和“便民利企”的原则,做好审批事项的审查和排序工作,对有缩减和压缩时限的事项,该取消的事项必须取消,该合并的事项必须合并,该废除的程序必须废除,该压缩时限必须压缩到位,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并纳入中心办理的事项,各进驻部门不得在中心之外另行受理、办理。
(七)实行统一收费,所有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事项,必须统一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窗口收取,严禁在原单位办理,凡还在原单位收取行政事业性相关费用的,将对单位主要领导问责,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八)县督查考评局要对进驻工作情况实行全程监督,对进驻部门的责任、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部门严格执行权力清单之外无审批。对出现应进未进、明进暗不进、事进权不进和清理漏项、派驻人员不作为等现象的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节予以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2018年度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数统计表
附件
2018年度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数统计表 | |||||||
序号 |
进驻单位 |
部门 |
窗口 |
设窗口数 |
进驻人数 |
备 注 | |
前台 |
后台 | ||||||
1 |
发改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
|
2 |
公安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0 |
20 |
5 |
包括三合派出所、交警大队、消防队 |
3 |
民政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3 |
3 |
1 |
|
4 |
人社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10 |
10 |
7 |
人社、就业 |
5 |
国土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4 |
4 |
3 |
含不动产登记中心事项 |
6 |
环保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1 |
|
7 |
住建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2 |
含人防事项 |
8 |
交通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
路管、运管、海事、质监 |
9 |
农工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1 |
|
10 |
水务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
|
11 |
卫计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5 |
5 |
1 |
|
12 |
市监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6 |
6 |
4 |
包含食药监、质监 |
13 |
林业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3 |
3 |
1 |
|
14 |
综合执 法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1 |
|
15 |
文旅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1 |
|
16 |
投促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6 |
代办中心 |
17 |
教育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1 |
|
18 |
司法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2 |
法律援助中心、司法公正处 |
19 |
国税局 |
垂管部门 |
常驻窗口 |
7 |
7 |
12 |
|
20 |
地税局 |
垂管部门 |
常驻窗口 |
7 |
7 |
16 |
|
21 |
公积金 |
垂管部门 |
常驻窗口 |
5 |
5 |
2 |
|
22 |
残 联 |
群团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
|
23 |
烟草局 |
企业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
|
24 |
自来水 公司 |
企业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1 |
|
25 |
广电网络 公司 |
企业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1 |
|
26 |
平安保险 公司 |
企业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
|
27 |
测绘公司 |
企业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
|
28 |
供电局 |
企业部门 |
常驻窗口 |
1 |
1 |
|
|
29 |
商务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
|
由中心派驻 |
30 |
档案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31 |
工信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32 |
民宗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33 |
气象局 |
垂管部门 |
综合窗口 | ||||
34 |
科技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35 |
安监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36 |
财政局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
37 |
扶贫局 (扶贫指 挥部) |
县直部门 |
综合窗口 |
1 |
1 |
2 |
|
38 |
信访局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
|
11 |
|
39 |
群众工作 中心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0 |
20 |
|
|
40 |
综治中心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2 |
2 |
1 |
|
41 |
婚姻调解 中心 |
县直部门 |
常驻窗口 |
|
|
1 |
|
合 计 |
118 |
118 |
8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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