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黔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都水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四)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五)事件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见附件1)。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县应急指挥部
1.组织体系
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简称县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供电工作的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三都县供电局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林业局、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见附件2)。
2.县应急指挥部职责
(1)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2)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组织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或在上级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发生较大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县领导要求,组织指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4)当发生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根据需要启动跨区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合作机制。
3.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成员单位按照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级别,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的上报,向县主要领导直报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协调调度,履行应急值守,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2)县供电局:负责抢修本单位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为辖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应急医疗等提供供电设施;第一时间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告知受影响的地区和单位。
(3)县气象局: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负责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4)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衔接工作;负责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并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和正常秩序。
(5)县教育局:根据情况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6)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修期间成品油的供应保障工作;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和停电等相关信息的播报。
(7)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8)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9)县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10)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恢复电网正常运行所需建设项目用地,做好因地质灾害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报和评估工作。
(11)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做好因大面积停电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协调做好控制、消除污染环境的应急处置工作。
(12)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护和恢复城市供水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3)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提供应急救援交通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保障抢险救援应急物资、必需生活用品等的运输畅通和安全;协调保障公共客运交通安全。
(14)县水务局: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必要时,组织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
(15)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组织协调停电地区医疗机构备足和启动应急电源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救治伤员。
(16)县林业局:负责发布森林灾害信息,协调解决电力线路抢险中所需森林砍伐事宜。
(17)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根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18)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工作。
(19)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负责组织三都县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
(20)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通讯保障,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绿色通道,确保通讯网络畅通。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职责和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二)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设在三都县供电局,办公室主任由三都县供电局局长兼任。
1.工作职责:
(1)完成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各项任务;
(2)执行县人民政府和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应急指令;
(3)负责日常应急处理和协调供电恢复;
(4)负责重大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5)负责组织召开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会议;
(6)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应急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
(7)负责向县人民政府报送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信息;
(8)负责电力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9)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县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电网调度工作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
(三)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任命现场总指挥长。现场总指挥长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设立综合协调组、应急处置组、安全保卫组等8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及时传达国家、省委、省人民政府、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工作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救援人员、资金、物资、设备器材等。
2.应急处置组
牵头单位:三都县供电局
成员单位: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主要职责:制定和实施抢险救援处置方案。
3.安全保卫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主要职责: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寻衅滋事,实施交通管理,保证道路交通顺畅。
4.卫生救护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成员单位:县医疗卫生机构
主要职责:负责对伤病员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防御工作。
5.社会稳控组
牵头单位:县维稳办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主要职责: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等。
6.后勤保障组
组长单位: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成员单位: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供水、供气、通讯、县机关事务局等部门。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所需的设施、物资筹集、调配运输及生活、医药等后勤保障,负责抢险救援供水、供气、通信畅通等保障措施,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7.舆论宣传组
牵头单位:县电视台
成员单位: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报道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等相关工作。
8.专家技术组
组长单位:三都县供电局
成 员:电力抢险救援技术专家
主要职责: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等。
三、风险分析与危害程度分析
(一)风险分析
1.我县发生的地震、雨雪冰冻、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将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2.违法违规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吊车碰线、电力设施被盗、暴恐袭击等外力破坏或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力监控系统遭受网络攻击,均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因燃气等能源短缺造成发电企业的发电量出现大规模减少,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二)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会对国计民生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与通信瘫痪,水、气、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公众生活和社会运转,甚至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1)导致国家和我县重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电力中断,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甚至造成重大国际影响。
(2)导致我县交通系统瘫痪,城市交通监控系统、铁路调度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转。
(3)导致我县政务、公网通信枢纽电力中断,大部分基站停电,大部分政务网络和公用通信网络中断。
(4)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的电力中断,容易引发群众恐慌,影响社会秩序。城市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5)长时间的停电易导致物资供应囤积居奇、供不应求,商场、超市可能发生抢购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现象。冷库内存储的食物出现变质、腐烂等。
(6)医院手术室、重要医疗仪器停止作业,需冷藏药品无法储藏,医院结算与医保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进而引发就医秩序混乱。
(7)公安、消防等公共安全保障机构电力中断,指挥、调度受到严重影响,容易导致社会恐慌。
四、监测预警
(一)监测
县供电局负责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电力供需平衡、相关电厂运行以及发电燃料供应情况的监测。县供电局在县应急指挥部协调下建立与气象、水务、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预警建议并报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
(二)预警
1.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制度。
2.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分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预警信息发布
(1)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指挥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和发布范围等,并通报相关电网、发电企业和可能波及的重要电力用户。
(2)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接电力企业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后,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橙色预警(二级)、红色预警(一级)由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建议,经县领导批准后,由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负责发布和解除,并由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始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及符号、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发布范围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特定区域应急短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单位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下,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是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及时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第二是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是根据电力公司的需要,相关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是停电可能涉及的重要电力用户要启动本单位的停电预案,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2)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是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工作,采取有序用电等有效措施预防突发事件发生。通知可能受到供电影响的用户做好采取应急措施准备。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线路加强巡查,调集应急装备物资,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抢修救援人员在固定地点待命,确保能够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第二是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组织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是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电力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带班。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是县电视台加强宣传,号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节约用电。加强相关舆情监控,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
在黄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是县供电局严密监视电网运行情况,分析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采取有序用电、紧急拉路等有效措施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合理调度应急抢修队伍和救援装备物资,做好第一时间开展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
第二是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县应急指挥部责令有关成员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准备。
第三是各成员单位领导在单位带班,主动配合电网企业督促所辖区域内用户落实应急用电措施;调集应急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和重要基础设施的保电工作;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四是县电视台进一步加强节电宣传与舆情监控,主动对电力形势和工作情况进行报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特定措施。
(4)红色预警响应
在橙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是各单位高度关注电力态势,动员各种力量全力以赴落实各项应对措施。
第二是经县领导同意后,县应急指挥部向州人民政府请求支援。
5.预警调整与解除
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可依据事态进展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预警建议,按照预警发布权限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根据事态发展,经判断不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者大面积停电风险已经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发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五、应急响应
(一)信息报告
1.获悉电力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应立即向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供电局组织人员核实、研判、会商是否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同时,受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将影响情况告知县供电局。如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县供电局立即向县应急指挥部、县人民政府报告。
如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但对社会构成较大影响,县供电局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
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停电范围、减供负荷、事件级别、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
3.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接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组织专家会同电力企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类别、事件等级进行研判。
当初判为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知各成员单位。
当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经县领导同意后在前述报告基础上,由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分别上报上级部门。
4.针对其他电力突发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及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向人民政府报告。
5.发生在特殊时期、重点地区的停电事件不受分级条件限制,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
(二)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停电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响应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
1.Ⅳ级应急响应
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力企业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县大面积停电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经县领导同意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Ⅲ级应急响应
(1)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经县领导同意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开展相应的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
(1)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经县领导同意后由县应急指挥部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2)在县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县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4.Ⅰ级应急响应
(1)发生特别重大或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应急指挥部要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经县领导同意后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由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县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三)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供电企业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线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场馆的电力供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施设备,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运行。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组织生活用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发生。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开展事态评估。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四)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负荷恢复90%以上,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六、后期处置
(一)总结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二)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应急指挥部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停电涉及的事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三)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供电局或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四)处置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办公室应牵头和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调查;调查处理内容包括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县供电局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县人武部、武警中队、公安消防大队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二)装备物资保障
县供电局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储备。
(三)资金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满足应急处置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安全畅通;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五)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六)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重要区域“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七)应急演练
县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评估,检验和强化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
本预案实施后,县供电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供电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2.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主
要人员名单
附件1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Ⅰ级(特大) |
Ⅱ级(重大) |
Ⅲ级(较大) |
IV级(一般) |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或超过事故前总负荷的60%。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停电用户数达到事故前总用户数的70%及以上。 l应黔南州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求配合处置的特大紧急情况. |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停电用户数达到事故前总用户数的50%及以上,70%以下; l应黔南州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求配合处置的重大紧急情况。 |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40%以下;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停电用户数达到事故前总用户数的30%及以上,50%以下; l应黔南州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求配合处置的较大紧急情况; l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的外力破坏事件引起电力设施损坏,造成较大范围的停电事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非计划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30%以下; l三都水族自治县电网大面积停电,停电用户数达到事故前总用户数的15%及以上,30%以下; l应黔南州电力应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求配合处置的一般紧急情况; l因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的外力破坏事件引起电力设施损坏,造成一定范围的停电事件,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 l配合处置社会紧急情况,或其他周边地区请求应急救援而启动县电力应急保障预案的; |
附件2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
指挥部主要人员名单
职务 |
姓名 |
单位 |
备注 |
指挥长 |
莫履鹏 |
县政府副县长 |
|
副指挥长 |
杨秀举 |
县政府办主任 |
|
副指挥长 |
李 河 |
三都供电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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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潘晓霞 |
县工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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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杨通明 |
县维稳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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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韦丽娜 |
县机关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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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胡雪莉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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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左秀光 |
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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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王泽波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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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刘 雄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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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张仁勇 |
县商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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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潘国清 |
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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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韦成忍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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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谭清华 |
县卫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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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袁云贵 |
县气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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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吴茂华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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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陆仁标 |
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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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韦学俊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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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饶文祥 |
县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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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罗小龙 |
县国土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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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传洪波 |
电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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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韦 剑 |
移动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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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陈坤洪 |
联通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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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刘 欣 |
县武警中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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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
黄上修 |
县消防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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