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实施方案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成品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环境,营造法制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贵州省成品油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条例》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开展成品油市场专项治理行动,整治和惩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存储、销售成品油等行为,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增强成品油生产加工经营企业和加油站的诚信守法意识,规范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下同),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欧善闯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刘 宇 县供销合作联社(商务局)主任(局长)
潘光繁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潘洪福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杨春晖 县发展和改革局常务副局长
姚秀霖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韦春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覃家苗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石洪书 县环境保护局大队长
潘家降 县税务局副局长
莫如能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副台长(副主任)
莫家勇 三合街道三合社区办事处主任
吴安进 普安镇副镇长
王训勇 大河镇党委委员、政法委书记
张义盛 都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潘建盘 中和镇副镇长
覃 灿 周覃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应波 九阡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供销合作联社(商务局),刘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仁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依法依规查处违规建设加油站(点),非法经营成品油,依法打击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销售劣质油品,违规销售其他油品等行为,依法惩处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运营,私自拆改加油机,成品油批发企业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点)等其他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整治无证照(或证照不齐)非法建设经营加油站(点)行为。开展无证照巡查,依法对无证、无照、经营证照不全及超范围经营的加油站(点)进行查处,坚决取缔非法的炼油厂、油库、加油站(点)。
(二)打击非法售油行为。加强对经营走私或非法炼制的成品油行为的查处,加强对加油站点成品油来源、进出台账的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成品油行为。
(三)打击油罐车非法流动售油行为。严厉打击油罐车、改装车等车辆进行流动售油的非法行为,对未获得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许可,未持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流动销售成品油的车辆,一律予以取缔。
(四)打击非标油经营行为。依法打击经营销售“合成氯”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非标油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储存、销售非标油的经营网点。
(五)惩治销售不合格成品油行为和侵犯商标权行为。依法惩处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行为。依法惩处侵犯知名商标、驰名商标权行为,保护权益人合法权益。
(六)整治成品油销售缺斤短两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要求,加强对成品油零售企业的购、销环节的执法监管,加大抽检频次,严厉打击缺斤短两行为和擅自改动加油机或利用其他手段克扣油量的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
(七)增强成品油安全监管和防控能力。开展成品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提高成品油经营主体安全意识,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推进散装燃油实名制,加快推进散装燃油实名登记系统建设,实现信息互通。
(八)加强成品油价格和税收监管。严厉查处成品油销售价格违法行为。加强成品油涉税案件线索移交和调查处理工作,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成品油领域税收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税收监管。
(九)加大环境保护治理力度。加强对成品油生产炼制运输储存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整治山寨炼油厂、黑加工厂,加大对废弃成品油的处置管理,严防储油系统漏油、泄油事故的发生。
(十)成品油流通领域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职责分工
(一)县供销合作联社(商务局):牵头成品油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加强对取得《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的成品油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督查指导行业企业遵照安监、消防、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规范经营。与市监、安监、公安、运管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证照不齐、无证经营、违规建设加油站和流动车辆违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
(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无照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成品油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加油站(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情况,依法查处违反《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行为。
(四)县公安局:负责对违法运输成品油车辆、非法改装用于流动加油的车辆进行查处和取缔;负责对非法经营点、储油点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打击违法经营成品油行为。
(五)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依法查处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的车辆。
(六)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对非法经营点、储油点违反《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保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未按规定安装及按规定安装但未正常使用油气回收装置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对无合法来源(假劣)成品油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查处成品油销售价格违法行为。
(八)县税务局:负责开展成品油消费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骗税等违法行为。
(九)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在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十)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项目工地、车辆用油等领域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非法加油站(点)、非法流动油罐车售油等摸排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十一)中石化三都分公司:重点协助各部门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及善后处理工作;牵头做好油罐车、非标油和走私油的看管工作,其它部门协助;负责垫付油品质量抽检费用,达不到国家标准的油品抽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步骤安排
(一)排查摸底阶段。2018年8月28日-2018年9月9日,对我县本地成品油市场开展摸底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宣传。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9月10日-2018年10月31日期间,针对成品油市场存在的问题,开展联合整治和专项整治,惩治违法违规行为。
(三)总结阶段。2018年11月10日前,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人民政府审核,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分工和管辖范围,按照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统筹抓好全县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推动全县成品油市场安全生产经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互相沟通,密切配合,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坚决做好成品油市场整治各项工作,确保我县成品油流通市场情况明显好转。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成品油经营方面的政策法规,充分发挥群众及新闻輿论监督作用,造就我县成品油市场的良好经营氛围。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公开曝光。
(三)整合机制,长效管理。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开展成品油市场整治工作中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完善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责任制,确保我县成品油市场监管工作常态化、法制化、规范化。
(四)从严执法,严厉打击。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依法从严打击各类成品油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依规对无证无照经营、买卖出租转借转让证照、违规私建站(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无证经营油品及劣质油来源要追根溯源,进行依法扣留、处罚、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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