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7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
防控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10.25”视频会议精神以及省、州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工作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社会火灾隐患,确保我县今冬明春期间的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县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州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文件的宣传工作,动员各镇(街道),相关行业部门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狠抓全县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灭火救援能力提升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切实做好两会等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小火亡人”和“火烧连营”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指挥、调度。
组 长:严 军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左秀光 县安监局局长
石 静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 员: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大队,石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收集相关资料。
三、工作步骤
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1月5日前)。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及时召开会议对本级本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动员,落实工作任务、责任、措施,并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自2018年11月6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要报送县消防大队审核,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的,由县督查考评局挂牌督办,全力打击整改一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县政府将适时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县政府将对各级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梳理火灾防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制定出台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巩固强化工作成果。
四、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紧盯“七类场所”。
严格“七类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群租房、老旧住宅、农村大寨和文物古建筑等)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1.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单位)要逐一摸清辖区或行业范围内“七类场所”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履职等情况,并建立排查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整改。
2.逐级压实监管责任。针对排查出的“七类场所”,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列为重点单位加强监管;对小单位、小场所,由公安机关按照管辖范围明确公安派出所监管责任;对“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少数民族村寨,各镇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要履行好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3.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人员密集场所应认真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实行专职经理人制度,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设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应接入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加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在全县范围内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推动老旧住宅、文物古建筑、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消防卷盘等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推动少数民族村寨加强用火用电管理、清理柴草杂物、配备灭火器材,落实重点对象“一对一”盯防帮扶。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4.落实行业部门归口管理责任。各行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对本行业、本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逐一明确任务,逐家落实责任,逐项强化措施,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落地见效。安监部门要牵头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和危化企业;住建部门要重点检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市监部门要重点检查商场、农贸综合市场;文旅部门要重点检查旅游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博物馆、文物古建筑;卫计部门要重点检查各类医疗机构;民政部门要重点检查社会福利机构;教育部门要重点检查职业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交管部门要重点检查车站等具有管辖权的各类货运、仓储和物流企业;工信、商务部门要重点检查“三合一”的工厂企业;消防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管,指导其他职能部门加大对重点场所、不放心区域的消防检查频次,督促落实火灾防范措施,强化对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农村大寨的检查。
(二)全力开展火灾隐患集中专项整治。
1.深化高层建筑隐患治理。从前期全县高层建筑专项整治情况来看,部分高层建筑未验先住、“两自动”消防设施损坏,消防车道及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物业管理单位履职不到位等问题突出。在今冬明春期间,县住建局、公安局、水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要牵头做好高层建筑的隐患整改工作,涉及到的其他部门必须全力配合,建立高层建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引导没有物业管理单位的高层住宅成立自主管理机构,有条件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实施消防管理。在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
2.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安监、电力、住建、公安、消防、市监等部门要积极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大力推广智慧用电系统,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二是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要对老旧小区电气线路积极进行改造,全力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推广运用安装电气火灾监测系统。三是各行业部门及下属单位、小区物业服务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并及时消除存在的电气火灾隐患。
3.开展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要牵头以5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为重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做到“八个必查”(消防水池是否有水;消防管网是否正常;消防机动泵是否能正常使用,是否明确专人养护;是否有柴草乱堆乱放;“弱势群体”人员是否落实监护人;是否落实鸣锣喊寨和值班守护制度;生产生活用火是否安全,取暖用火是否存在隐患;驻村干部和村干部是否组织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同时,要对村居民楼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在疏散楼梯走道内违规堆放杂物、锁闭安全出口、为电瓶车充电、电气线路敷设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搭建违章建筑等消防安全隐患。要加强对农村现有消防基础设施的管理,明确具体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好维护保养经费,确保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4.推进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发改、商务、安监、住建、交通、消防、治安等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对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2018年11月底前,要组织易燃易爆场所负责人开展一次集中约谈;2018年12月底前,存在问题的易燃易爆单位要全部完成整改工作,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抓好落实,进一步完善易燃易爆单位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推进政府挂牌火灾隐患整治。公安、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挂牌列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加快整改进度,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指导单位落实有针对性管控措施。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边挂牌的原则,继续加大重大隐患单位、区域的排摸,2018年12月底前,由县政府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三)夯实消防基层基础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等管理,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长效规范化管理机制。公安派出所要加强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根据《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在全国两会前,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社区居民住宅楼院要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消防楼院长应要达到“会巡查、会宣讲、会灭火、会疏散”的要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要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及县消防大队在全国两会前,要完成辖区内所有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工作,强化联勤联训和演练拉动,完善调度指挥和区域联防机制,逐步实现联防区域内“一点着火、多点出动,邻里互助、协同作战”。在消防安全风险评估基础上,在老旧城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建成投用小型消防站,实现“救早、救小、救初起”。春节前,县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业务练兵活动,提高实战能力。
4.全力推动消防规划实施。全国两会前,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完成辖区消防规划(消防专篇)修编工作。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工作,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8%以上。同时,各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专职分队建设,在12月30日前,完成分队营房建设,落实车库、宿舍、接警室、办公室、学习室、会议室以及队员相应生活设施保障。
(四)强化重点督导和责任追究
今冬明春期间,县政府将成立督导组,采取随机方式对全县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主要督查内容:1、各级各部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2、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情况,3、农村50户以上木质连片村寨落实“十户联防”、“八必查”工作开展情况;4、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情况;6、灭火救援准备情况。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走过场,发生具有一定影响较大以上火灾的,将严格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
(五)强化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
1.开展冬季练兵。县消防大队要强化消防员个人基础体能和应用技能的训练,加大装备器材熟悉和操作应用训练的力度,特别是对高层建筑火灾扑救的综合训练;新招募的消防员执勤前必须进行真火、模拟训练和安全训练,建立指战员训练档案,实施指挥员能力考评,开展春季体能和技能比武竞赛活动,确保冬训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熟悉演练。县消防大队要深入辖区“高层、地下、综合体和石油化工”等重点单位以及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建立台帐,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并适时开展实战实装演练。春节前,对辖区重点单位和节庆活动区域至少实地熟悉一遍,制作完成辖区重点单位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
3.落实战勤保障。县消防大队要严格落实车辆装备检查,确保车辆装备完整好用、灭火药剂充足。春节前,要组织进行一次车辆装备技术检查,保证人员、装备和车辆防冻防滑措施到位。要制定完善本地区和跨区域战勤保障预案,加强灭火、救援、防护、侦检、洗消等器材和灭火药剂储备,健全社会联勤保障机制,落实作战时间较长的救援现场饮食、住宿保障工作。
4.深化联勤联训。县消防大队要加强对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的指导,组织对微型消防站队员开展个人防护、灭火器材等装备操作应用训练,达到“三知四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落实指挥长制度,提升科学施救水平;对专职消防队指挥员开展集中培训,全部轮训一遍,提高其执勤管理和初战指挥能力。将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纳入指挥调度体系,每周测试一遍、每月拉动一次,做到119指挥中心与辖区微型消防站、专职消防队联络畅通,在关键时段、关键点位前置备勤力量,建立网格化灭火救援执勤体系,确保打早灭小,在冬训结束后,组织对微型消防站进行验收。
(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社会化宣传培训。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进社区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楼院长、社区消防宣传大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推进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强化社区消防教育培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推进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一懂三会”教育,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派出所消防民警和镇(街道)、社区负责人,以及重点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全部进行培训。规范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消防部门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100%,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2.推进媒体宣传报道。在县级电视台、电台及网站开设固定消防专栏,组织新闻记者深入各地开展专题采访活动,定期开展主题宣传,公益宣传提示做到经常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进一步规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运营管理,严格消防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针对当地火灾特点,广泛开展警示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普及。
3.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县城公交站台、车站、街道社区及商场市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社区实现全部张贴到位。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检查,明确职责任务,加强调度指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既要通过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要加强对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贵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学习宣贯,认真按照要求履行本级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
(二)党政主导,部门协作。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要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重大火灾隐患等重大问题。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组织开展联合检查,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协同配合,严格执法。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学整合执法资源,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执法抄告机制,从容易衍生消防安全隐患的各类源头性问题入手,实现防控工作无缝衔接,形成整治合力。对于久拖不改的消防安全顽疾,要采取非常手段,执行刚性执法标准,依法予以严查重处。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专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广泛宣传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部署开展情况以及重点工作成效,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形成强大舆论监督声势。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开展提示性消防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常识以及自防自救知识,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引导公众通过“96119”火灾隐患举报电话积极举报火灾隐患,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积极性。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期间,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擅自对外发布灾情信息,对外信息发布必须报经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县政府应急办统一发布。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及各部门制定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通过办公协作平台在2018年11月10日前报县消防大队;从2018年11月起每月30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联系人:白文;电话:0854-392645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