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你们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适用范围
(四)事件分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二)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三)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职责
(四)县通信保障现场应急指挥部
(五)县通信保障专家组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监控
(二)预警发布
(三)预警措施
四、信息报送
(一)基本要求
(二)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二)应急处置措施
(三)应急响应终止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处理
(二)恢复重建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二)预案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通信保障应急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确保我县通信安全畅通,避免或减轻事故发生对社会造成的影响。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适用范围
三都水族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较大及以上级别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或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认为需要协调处置的通信保障或通信恢复工作,以及上级下达的通信保障任务。
(四)事件分级
突发通信事故由高到低划分为四级: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1。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设立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通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工作副主任和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电局、中国电信三都分公司、中国移动三都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都分公司、铁塔公司三都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具体职责如下:
1.领导和指挥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贯彻国家和省通信保障相关政策及规定。
2.根据工作需要,指导、检查、督促、协助各级各部门开展一般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3.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报告事态变化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
4.根据需要,向州人民政府或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外县(市)请求支援和帮助。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县通信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通信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
2.掌握全县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动态,接收各级各有关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分析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情况,研判事件发展趋势,向县通信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方案和决策依据,执行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决定。
3.召集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协同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定实施应急预案的各项开支。
5.向县通信应急指挥部提出奖惩意见。
6.修订完善县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7.完成县通信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县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组成部门职责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各通信运营商进行通信故障应急抢修和恢复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各通信运营商对日常通信网络的防护管理、网络监测及风险评估;协助公安、安全等部门对违法违规通信网络安全案件进行查处。
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通信保障方面的信息上报,履行应急值守,协调调度,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负责协调、组织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新闻发布工作,按照县通信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控制,组织新闻发布会并由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负责通信突发事件的网上舆论引导和管理工作;收集、分析网上舆情,建立跨部门网上舆情研判机制。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落实通信保障应急建设规划,制定通信保障应急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和特大通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
县财政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通信保障应急的经费落实(电信运营企业自身网内事故除外)。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公共突发事件中或事故发生后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为通信保障应急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县供电局:负责公共突发事件中通信保障应急的电力供应保障。
中国电信三都分公司、中国移动三都分公司、中国联通三都分公司、铁塔公司三都分公司:负责本企业通信网的保障和恢复应急工作;组织专业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保障装备,实施应急保障队伍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工作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本企业内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通信应急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需要,依法做好通信保障和通信回复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四)县通信保障现场应急指挥部
1.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可派出人员,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组成由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由县通信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确定。
3.现场应急指挥部通常设综合协调、应急抢修、后勤保障、舆论宣传、专家技术、善后处理等若干小组。(附件2)
(五)县通信保障专家组。
1.县通信应急指挥部聘请县内外有关专家组成县通信应急管理专家组。专家组由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和管理。
2.专家组参与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为县人民政府应急处置提供管理和技术方面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援。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监控
各基础通信运营企业在日常工作中要加强网络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忧患意识;加强对通信网络的安全监测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通信重点目标的安全防卫;做好基础通信网络间的互联互通;建立和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相应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通信保障预警信息的监测收集工作。
指挥部要加强对基础通信运营企业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监督检查,保障通信网络的安全畅通。
(二)预警发布
根据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突发通信事故预警等级共分为四级:一般(Ⅳ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分别对应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大突发通信事故。
蓝色预警信息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后发布。
黄色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报请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批准后发布。
橙色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报州工业和信息化委,再经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报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批准后发布。
红色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报州人民政府,再经州人民政府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或根据国家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部授权发布。
(三)预警措施
1.发布蓝色预警信息后,各成员单位及涉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1)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加强部门联防联控。
(2)发布预警公告,宣布进入预警期,并将预警公告及信息报送州人民政府。
(3)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随时对突发通信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预测发生突发通信事故的级别、影响范围和强度等。
(4)监测管理社会舆情,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发布可能受到突发通信事故危害的警告,宣传避免和减轻危害的措施,引导社会舆论,稳控社会情绪。
2.当发布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还应该采取下列措施:
(1)责令应急抢修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抢险工作的准备。
(2)调集突发通信事故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3)依法采取的预警措施所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突发通信事故应急义务。
四、信息报送
(一)基本要求
事发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第一时间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并同时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突发通信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经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可越级上报。
(二)责任主体及时限要求
1.突发通信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现突发通信事故后,必须立即向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及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报告。
2.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报告。
3. 县人民政府必须在事件发生后1小时30分钟内,向州人民政府及州工业和信息化委报告。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程序
1.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突发通信事故信息和有关地方请求支援的报告后,立即做出准确判断,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2)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与事发地相关单位保持联系,及时派员深入事发地调查,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3)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通信事故后,县通信应急指挥部立即组织研究提出应急处置措施,迅速部署应急行动。
2.各成员单位及涉及有关部门接到县通信应急指挥部通知后,按照本部门职责迅速落实应急处置措施。
3.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工作程序:
(1)准确分析研判突发通信事故性质、发展趋势,发生突发通信事故时,立即进入应急工作状态;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和值班制度,全天24小时监测通信事故动态,并及时报告州通信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发出紧急求援请求。
(2)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3)迅速执行州人民政府或州通信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各项指令。
(二)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一般突发通信事故时,县级人民政府应及时研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逐级报告至州通信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通信事故时,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开展应急抢修处置工作,迅速派出县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小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做好现场规划,实行有效的现场管控措施,迅速安排技术力量,恢复系统运行,防止事态扩大。快速集结抢修人员和装备,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有计划的组织抢修人员及装备到达事发地区。
(3)加强对突发通信事故动态实时监测,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迅速通知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分析情况,根据专家的建议,通知相关应急抢修力量随时待命,为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4)及时组织指导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加强网络和手机短信内容的监控及舆情分析,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意见,形成积极健康的社会舆论。
(5)迅速开通与现场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应急指挥机构的联系方式,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应对工作进展情况。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制定处置突发通信事故的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
(7)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请求省、州突发通信事故应急指挥部增援,并积极配合派出的应急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终止
1.应急响应终止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满足应急响应终止条件:
(1)通信系统已恢复正常运行,现场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2)突发通信事故带来的隐患及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续发可能。
2.应急响应终止程序。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响应终止按以下程序实施:
(1)一般突发通信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县人民政府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较大突发通信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州通信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3)重大突发通信事故影响消除后,由省通信应急指挥部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4)特别重大突发通信事故影响消除后,由省人民政府决定解除或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处理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结束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一般通信事故组织调查,县通信应急指挥部应负责对较大通信事故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报县人民政府。特别重大、重大通信事故请省、州有关部门负责组织调查,县级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二)恢复重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尽快消除事件产生的影响,立即组织制定恢复或重建计划,责成通信系统建设管理单位使用应急处置设备尽快恢复事件涉及的基础信息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和重要工业控制系统正常运行,恢复社会秩序。
(三)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在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的。
(2)对防止或避免突发通信事故有功,消除或减轻了对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众利益造成的危害的。
(3)对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2.责任追究。在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直接责任人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有关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违反法律法规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引发突发通信事故的。
(2)不按照规定制定突发通信事故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准备义务的。
(3)不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通信事故真实情况的。
(4)拒不执行突发通信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响应时擅离职守的。
(5)盗窃、贪污、挪用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工作资金、物资装备的。
(6)阻碍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7)对突发通信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为。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修订完善本预案。
2.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街道)加强本地区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通信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增强防范意识。
3.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定期组织突发通信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教育公众,提高应对突发通信事故的处置能力。
4.各成员单位及涉及有关部门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二)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三)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突发通信事故分级标准
2.三都水族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3. 三都水族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流程图
附件1 突发通信事故分级标准 | |||
特别重大(Ⅰ级) |
重大(Ⅱ级) |
较大(Ⅲ级) |
一般(Ⅳ级) |
●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县在内的多个临近地县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急需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个地县市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
●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县多个通信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急需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县多个通信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 |
●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县某通信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县某通信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
●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县某通信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
附件2
三都水族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 |||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 |||
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担任 | |||
工作组 |
牵头单位 |
成员单位 |
主要职责 |
综合协调组 |
县应急办、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直相关部门 |
做好突发事件信息的汇总、分析和报告工作,及时传达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指示和领导批示,协调各专业组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调配应急人员、物资、设备器材等。 |
应急抢修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 |
负责实施县指挥部批准的应急抢修方案;负责协调应急抢修所需的物资清单;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修人员进行现场操作处理。 |
后勤保障组 |
县应急办 |
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 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供电局 |
负责应急抢修所需的各种设施、设备、物资、交通运输及电力等得后勤保障。 |
舆论宣传组 |
县委宣传部 |
县新闻中心 |
负责突发事件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事件处理情况,正确引导媒体和公众舆论。 |
专家技术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电信、移动、联通、铁塔公司等单位专家、专业技术人员 |
组织有关专家为应急抢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等。 |
善后处理组 |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
县公安局、县保密局、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 |
对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等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 |
附件3
三都水族自治县通信保障应急处置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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