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5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
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贵州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黔府办函〔2016〕263号)《黔南州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黔南府办函〔2018〕14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0年,追溯体系建设的规章制度得到完善、标准规范不断健全;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食用农产品、食品的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60%以上,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的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98%以上;建成三都水族自治县重要商品追溯信息服务体系,形成追溯数据统一共享交换机制,实现部门、镇(街道)和企业追溯信息互通共享。
二、工作任务
统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围绕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六大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有重大影响的产品,分别制定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
(一)建立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根据黔南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方案,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全国、全省、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建立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开展的肉类、蔬菜等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试点地区要加强管理、创新管理,建立完善的长效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县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建立食品追溯体系。围绕婴幼儿配方食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植物油、辣椒制品、白酒、茶叶等食品,督促和指导生产企业依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追溯链条向食品原料供应环节延伸,实行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建立药品追溯体系。以推进药品全品种、全过程追溯与监管为主要内容,建设药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实行药品制剂全产业链可追溯管理,实现我县药品追溯监管全品种、全过程覆盖。推进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与省“三医”联动综合监管平台对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四)建立主要农业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全县兽药产品信息追溯系统,实现进销货、出入库电子台账管理,建立全县兽药生产经营数据库,并进入农业农村部全国兽药追溯系统数据库。制定三都水族自治县农药、化肥、种子、饲料等生产资料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全国追溯平台。(牵头单位:县农村工作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五)建立特种设备追溯体系。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以电梯、气瓶等产品为重点,推动企业对电梯产品安装、维护保养、检验以及气瓶产品充装、检验等过程信息进行记录,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追溯体系,建立电梯、气瓶等重要产品安装、使用、检验全过程追溯信息规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六)建立危险品追溯体系。以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等产品为重点,开展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销毁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设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实现与危险品信息化追溯体系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环境保护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建立产品追溯大数据平台。依托本地区政务云,大力推进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推动企业数据和系统接入,实现政府和社会追溯数据融合。开通统一的公共服务窗口,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村工作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资金保障。各部门、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坚持基本保障与重点倾斜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经费,不得因经费问题影响工作推进。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引进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或协会参与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支持有条件的行业协会提升服务功能,为会员企业建设追溯体系提供专业化服务。支持各级各部门与行业协会建立合作机制,探索追溯管理与服务方式创新,形成行业性示范品牌。
(二)明确工作时限。各牵头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组织专门力量开展追溯体系建设,确保及时完成所牵头的追溯体系建设方案的编制,并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2019年12月底前实现部门相关系统数据共享和流程互通。
(三)强化督促指导服务。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追溯管理制度和体系。鼓励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采集、留存信息,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
(四)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追溯管理制度,科学制定食用农畜产品、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农牧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等六大类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建立标准规范。针对不同产品生产、存储、运输、流通、使用特性,制订相应建设规范,采用简便适用的追溯方式。同时,要加强对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交换、利用、开放制度的规范管理。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宣传方式,广泛宣传追溯理念,推动形成关心追溯、支持追溯的市场环境。大力宣传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成果,提高追溯产品知名度,鼓励消费者采购可追溯产品、主动索证索票,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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